? 近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醫療糾紛。青島一女子李某因患有
子宮腺肌癥,到青島某醫院接受手術治療,結果因醫院手術失誤,
縫錯線,將李某右側輸尿管下段多重結扎。手術后,李某出現右側輸尿管梗阻、伴右腎積水等癥狀。
經法院審理認為,李某因“子宮腺肌癥”到青島某醫院住院治療,該醫院對李某病情診斷明確、手術指征正確。但在術中對手術的復雜性及出現的困難局面估計不足,未在充分保護輸尿管的情況下實施手術,致使李某術后出現右側輸尿管梗阻、腎積水的損害后果。該醫院的醫療行為存在過錯,與李某的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其應當向李某承擔賠償責任 。經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酌情要求該醫院增加了部分醫療費賠償。最終,法院判賠李某護理費、交通費、補助費等各項費用共計15萬元左右。(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郭冰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