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一天,他們等待了18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圖的父母接到了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的再審通知書,備受關注的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
1996年當時年僅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呼和浩特市一起奸殺案的兇手,案發61天后,他被執行死刑。9年之后的2005年,系列強奸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趙自認就是當時此案的“真兇”,并且準確地指認了現場,輿論一片嘩然。但之后案件在公眾看來進入了“停滯期”,這一停就是9年,司法機關的調查一直徘徊在正式的法律程序之外。
對于公眾關心的問題——為何呼格吉勒圖案啟動再審會歷經這么多年?內蒙古高院新聞發言人李生晨回應稱:“由于此案時間過長,給復查工作帶來很大難度,特別是對一些證據的補查極其困難。此案事關命案,必須堅持十分慎重的態度?!彼痉C關的審慎態度本是應該的,但也當明白這種審慎是基于無罪推定的,否則反而會成為阻礙正義的借口。
按“
疑罪從無”的原則,只要當初定罪的證據存在疑問,就足以推翻原死刑判決。目前司法機關要確認的,不是此案乃趙志紅所為,也不是要排除此案絕非呼格吉勒圖所為,而是要認定趙志紅的有罪供述、精準的指認現場等等作為新證據,是否足以讓原死刑判決“存疑”。從這個角度說,證明難度以及尋找證據的難度并不是很高。關鍵還在司法機關是否敢于堅持按“疑罪從無”辦案,守住了這一點,就是守住了法律和司法公信,也是守住了法官自己的良心。 11月21日《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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