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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利權 與山西官場的“塌方式腐敗”相比,發改委部分司局似乎“后來者居上”。某些部門的個別官員貪腐,或是由于監督機制意外失靈,而一個部門的領導班子集體淪陷,則暴露出權力過大且相對集中、監督機制成為擺設的沉疴痼疾。 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10月31日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今年最高檢共查辦國家發改委受賄案11案11人,其中國家能源局5人、價格司5人、就業和收入分配司1人,價格司領導班子多數涉嫌職務犯罪,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家中搜查發現現金折合人民幣2億余元。 有媒體5月份曾報道稱,據多方證實,魏鵬遠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時,家中發現上億現金,執法人員從北京一家銀行的分行調去16臺點鈔機清點,當場燒壞了4臺。此次最高檢的通報一定程度上坐實了之前的報道:魏鵬遠家中搜查發現現金折合人民幣2億余元,成為建國以來檢察機關一次起獲贓款現金數額最大的案件。數額之大,令人瞠目結舌。如此夸張卻又真實的“腐敗劇情”,讓人想想也是醉了。
前段時間山西數名省部級干部被帶走調查,甚至出現“省委兩名常委同日被查”,被輿論稱為“塌方式腐敗”。與山西官場的腐敗程度相比,發改委部分司局似乎“后來者居上”:今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已有11名高官被查,人數之多、貪腐之巨,遠遠“領先”于其他查出腐敗官員的部委。作為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調控部門,國家發改委的一舉一動都關系著國計民生,特別是能源局、價格司這樣的部門,手握商品定價權及重要項目的審批權,可謂權大、責大。倘若這些部門的官員“心術不正”,甚至出現“塌方式腐敗”,對民生福祉乃至經濟建設,顯然傷害巨大、破壞深廣。
某些部門的個別官員陷于貪腐,或是由于監督機制意外失靈 ,而一個部門的主要領導集體淪陷,則不得不歸咎于權力過大且相對集中、監督機制完全成為擺設。以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為例,從原司長曹長慶到接替他的劉振秋,再到副司長周望軍、副司長李才華以及副巡視員郭劍英,整個部門的主要領導幾乎全部淪陷,這已經不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而是掌勺的廚師根本就是“老鼠”。上司腐敗,下屬也腐敗,大家拉幫結派,結成“利益同盟”,怎么監督,誰來監督?倘若沒有強有力的權力制衡及監督 ,對這些手握審批公章的“掌門人”加以約束,那么正常的審批就難免做成“生意”。
去年以來,國務院先后取消和下放了7批共632項行政審批等事項 ,然而部分官員仍然舍不得權力帶來的種種好處,一些地方的“簡政放權”仍然不夠徹底,不僅給老百姓辦事帶來麻煩,更留下了權力尋租的空間。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各級政府需全力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各級政府部門,尤其是陷入“塌方式審批腐敗”丑聞的權力集中部門,需要進一步“簡政放權”,該管的要管好,不該管的堅決放掉,鏟除“審批腐敗”土壤。與此同時,需要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 ,并且拓寬民間監督渠道,將官員的審批權力置于陽光下,使其不敢腐也不能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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