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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下午2點左右,在市北區南九水路4號附近的一處建筑工地內,一名男子爬到一棟尚未建成的8層建筑頂部,聲稱要
跳樓輕生。據警方調查了解到,該男子到工地內找
父親要錢,做民工的父親拒絕了他之后,他竟然跑到樓頂想要輕生……
10月28日下午2點,有市民報警稱,在市北區南九水路4號附近,一名男子爬上了一座樓樓頂,并聲稱要跳下來。寧夏路派出所的民警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到了現場。現場是一處建筑工地,在一座未建好的8層樓上,一名年輕男子坐在樓頂天臺邊緣位置,一只腳伸出了天臺。民警李警官告訴記者:“這名男子看上去30歲左右,年齡也不小了。情緒有些激動,像是剛剛喝了酒。他的嘴里一直在喊叫著要錢,我們無法直接靠近他,只能在遠處勸說。”
考慮到天氣比較冷,該男子已經在天臺上坐了2個多小時,民警擔心他體力不支,會不小心掉下樓,只能將此事反映給了派出所,希望能加派警力。不久后,寧夏路派出所所長夏小川和費立青趕到了現場。而在現場,一位50多歲的男子自稱是年輕人的父親,據他介紹,因為兒子要5000元錢,他沒給,兒子就上了天臺。
了解到該男子想要輕生的原因后,民警提出拿出錢給該男子,趁交錢的時候控制住他的想法,李警官說:“該男子的父親只是個民工,辛辛苦苦在工地工作,身上并沒有多少錢,而我們幾位民警身上也沒帶太多現金。于是我們就告訴該男子,會給他2000元錢,沒想到該男子一口給拒絕了,聲稱必須要5000元,不夠5000元他就真的跳下去。”隨后,民警找來了工地的負責人,經過協商,工地負責人當場預支給了該男子父親5000元工資。
民警拿到5000元現金后,向著該男子走去,“除了3位民警外,還有我們派出所的兩位所長和該男子的父親,一起靠近該男子,該男子看到我們手里拿著現金,放松了警惕,而當我們把錢放到他面前,他伸手就去接。在他接錢的一瞬間,我們撲上去,把他從天臺邊緣拉了回來,并送到安全區域控制了起來。隨后我們才發現,該男子因為久坐,雙腿已經麻木了。”李警官回憶說。
該男子被控制住以后,嘴里還一直在喊“我要拿到錢”,而據市北警方調查后了解到,該男子姓吳,28歲,是泰安新泰市人。吳某的父親目前在工地打工 ,收入并不可觀,而吳某并沒有工作,平時比較懶散,經常跟父親要錢。這次又跟父親要5000元錢花,因為父親不給,他就爬上樓頂威脅父親。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任加祿 圖由市北警方提供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