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0日,記者了解到山東省住建部日前啟動了
農民工工資清欠三年行動,按照規劃目標,到2017年,建筑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65% 以上,采取實名制管理的達到80%以上,工資按月發放率達到80%以上,確屬拖欠工資的投訴案件解決率達到90%以上。據介紹,遇有建筑農民工討薪上訪、用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均無力支付、也無保證金可動用的緊急情況下,可以申請使用欠薪應急周轉金,用于對欠薪農民工給予生活救助,救助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救助期限不超過2個月。
根據省住建部發布的《全省清理拖欠建筑業農民工工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工程建設各方主體有對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責任。建筑總承包企業對支付農民工工資負總責,分包企業或勞務公司負直接責任,不得將拖欠工程款、合同應收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發包行為不規范和不按合同約定撥付工程款的建設單位,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負有間接連帶責任。
“哪有按月發的,我們都是拖到年底統一發的。”島城一處建筑工地的農民工告訴記者,并認為這種工資支付方式大家也都愿意接受。但是按照方案,需要全面推行建筑用工實名制和農民工工資按月發放。直接與農民工發生用工關系的建筑企業,必須依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設置專門機構負責農民工管理和工資發放工作。全面推行建筑用工實名制管理,建立勞動用工名冊 ,健全項目部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施工現場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工資及進離場時間等。建筑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按月結清每個農民工當月完成的工作量,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工資,施工時間不足一個月的應按日支付或工程完工后即時結清,杜絕隱性欠薪現象。
方案中涉及的有關具體政策措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會同省有關部門盡快研究制定。對《實施方案》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廳執法監察處聯系,聯系人:杜洪嶺,電話:(0531)87080862,傳真:87080762。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郭振亮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