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0月29日訊(記者 李飛鴻) 記者從
山東政務網獲悉,日前,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進一步加強
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全面實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預計到2017年,重點地區的農村民居基本達到抗震設防要求;到2020年,全省農居基本具備抗御6級左右地震的能力,消除不具備抗震防災能力的危舊民居,遭受7級左右地震時不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據了解,《意見》中提出,不抗震的危舊民居可通過村莊改建和住房改建兩種形式進行改造。對于符合條件的鄉鎮駐地村、中心村優先安排改建。對現有住房達不到抗震要求,并且農民自愿改建的,在原有宅基地上有計劃地實行改建。對村莊內連片的危舊房,統一組織建設集中居住區,同步配套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不能連片改建的,按照符合要求的抗震設計方案,就地就近新建。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