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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0月28日消息 今年以來青島市工商局12315
投訴舉報指揮中心共受理交通工具類咨詢、投訴、舉報案件1950件,同比下降10.88%,其中投訴類案件1545件,占受理總量的79.23%,同比上升27.48%,舉報類案件129件,占受理總量6.62%,同比上升37.23%。
交通工具類產品市場反映的主要問題包括:1、消費者購車時輕信促銷人員的口頭承諾,隨意簽訂合同而商家未履行合同約定,如商家違約卻拒絕退還消費者訂金、延時交車、配置與約定不一致等。2、商家存在捆綁銷售行為,強制消費者必須通過車行辦理車輛手續、購買保險等。3、消費者提車時沒有仔細查看外觀和內飾等,維權時無法提供相應證據,導致舉證難問題。4、個別消費者在
汽車“三包”期內,因未到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保養和維修引發糾紛。5、
4S店未能盡到三包義務,采取拖延等方式,將汽車故障拖延至三包期限后,導致消費者付費維修車輛。6、個別車行在交車之后遲遲不提供合格證,導致消費者無法掛牌上路行駛。
為此,青島市工商局發布經營警示:商家應當加強售后服務基礎建設,加強工作人員法律及技能培訓,特別要加大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學習培訓力度,提升售后服務水平;商家應當本著誠信經營的原則,為消費者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提醒消費者當面查驗商品,并提供完備的商品合格證書,說明產品使用和保養的注意事項等,積極履行三包承諾;杜絕以虛假打折促銷、夸大宣傳等形式銷售商品;2013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明確了生產者、汽車銷售者以及消費者的權利和義務,經營者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文
王君莉 [編輯: 王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