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晨報淄博10月21日訊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愛好也日益廣泛,越來越多的人喜歡收藏,有人喜歡收藏奇石花卉,有人喜歡收藏古玩字畫,但
博山區的李某卻喜歡收藏槍支,殊不知自己的行為已構成犯罪。
近日,博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接舉報,轄區李某有私藏槍支嫌疑。民警通過縝密偵查,在博山某小區的李某家中查獲各類槍支9支、匕首3把、弩2支,民警當場抓獲持有者李某。后經鑒定,李某非法持有的9支槍中,有7支屬于槍支,2支屬于仿真槍。
記者從博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隊了解到,李某自幼就喜歡刀槍之類的東西,長大后更加癡迷。自2012年開始,李某便從互聯網網站,通過非法途徑購買槍支。李某先后購買了槍支、匕首、弩等存放在家中,供平時把玩。
博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隊的民警告訴記者,目前,李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在此,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槍支、刀具、弩等都屬于危險品,非法持有、買賣槍支是犯罪行為。
記者 蔣盛楠 通訊員 孫啟昌 報道
■相關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報綜合
家中私藏10支仿真槍海歸不懂法被逮捕 在國外留學5年的尹某不了解國內的相關法律,在家中私藏各種槍支10支。日前,記者獲悉,西城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批準逮捕尹某。
尹某自幼喜歡槍械,小時候便有很多玩具槍,長大之后更是對仿真槍情有獨鐘。2007年高中畢業后,尹某去國外留學。由于在留學地持有類似仿真槍是合法的,因此他便誤以為在國內也是合法的。回到國內后,他在網上購買了各類仿真槍收藏。8月,警方對一個涉槍網站進行查處時,通過網站會員購買記錄鎖定了尹某,并在他家里查獲仿真手槍5支、仿真沖鋒槍1支、仿真步槍4支,均鑒定為槍支。
檢察官介紹說,一般意義上收藏的可以擊發的仿真槍很大一部分屬于法律意義上的“槍支”,持有、收藏的,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構成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罪。據《北京晚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