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車輛 。(市民提供)
■回放
5歲娃大院內遇車禍身亡
8月27日上午9時30分,市北區海岸路22號大院內發生一起慘劇,5歲的小宇軒和自己的小伙伴圓圓到樓下的院子蹲在地上玩游戲 。突然,一輛黑色奧迪轎車從他們身后沖出來 ,把兩個孩子卷到了車底下。事后 ,女司機把孩子從車底下拖了出來 ,救護車趕到后把孩子送到醫院,不過小宇軒被送到醫院時已基本沒有生命體征,經過搶救最終還是不幸去世 。據家屬介紹,事發后他們撥打 110報了警,交警和110民警都到過現場調查,但肇事司機沒有被控制,事故處理也沒有進展。9月1日,本報等多家媒體報道后 ,引起眾多市民對此事故的關注。 半島都市報9月6日訊(記者 劉玉凡)9月1日,本報以《5歲娃大院內遇車禍身亡》為題,報道了8月27日發生在海岸路22號的一起慘劇,5歲男孩宇軒被一輛奧迪轎車卷到車底后不幸身亡。9月6日,記者從警方獲悉,肇事女司機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相關律師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依然需要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理。
8月27日,5歲的小宇軒遭遇車禍不幸去世,宇軒的家人一直沉浸在悲痛中,而肇事車主卻遲遲沒有露面。這次事故經過本報報道后,引起了眾多市民的關注。9月6日下午,記者從市北警方了解到,駕駛奧迪轎車的女司機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隨后,記者聯系了宇軒的父親潘先生。他告訴記者,自從事故發生后,他的妻子一直處于悲痛中,好幾天都沒吃下飯,自己這幾天都在家照顧妻子。5日下午,他接到派出所的電話,得知肇事司機已被刑事拘留。“現在終于有個眉目了,等了這么多天。”潘先生嘆了一口氣說。潘先生稱,他和家人會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潘先生還告訴記者,自從孩子去世后,肇事方一直未與他進行過接觸。
不過肇事女司機的家人曾表示,事發后他們第一時間趕去了醫院,如今女司機對這起事故也深感內疚,并對宇軒的家人深表歉意。記者試圖聯系女司機的家人,但電話一直顯示無人接聽。
記者多次在海岸路的事發現場采訪,有居民對這次事故的發生過程提出了一些疑問:首先,女司機出車軌跡劃了一個大圓,稱兩個孩子是自己跑到車前的。但現場目擊者稱,宇軒和另一位受傷的女孩圓圓當時就蹲在地上,而圓圓也表示自己是蹲在地上的,這都與女司機的說法不一致。目擊者還表示,女司機家中有攝像頭能拍攝事故附近地段,事發時應該會捕捉到事故的整個過程,不知道警方是否可以調用取證。這都需要警方調查結束后作出進一步解釋。
■說法
小區事故該誰管? 車禍事故發生后,事故處理一度被指責進展緩慢。宇軒的家人曾找過交警,小宇軒的姑姑說:“交警來到現場后,看到事故發生在院里,認為屬于刑警。而刑警不肯接,拖了兩天也一直沒有明確答復。”
據宇軒的家人介紹,交警曾解釋根據相關法律,交通事故有個前提就是“道路上”,而這起事故是否發生在法定道路上還需要進一步確定,所以花費時間較長。
山東博論律師事務所的郝興利律師表示:目前,很多小區道路是允許社會車輛通行的,屬于法定道路,不過,在模糊概念上的“非道路”上發生事故,還是應該首先確定是否是在法定道路上。另外,該律師還指出,即使是在非法定道路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只要接到報案,可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劃分事故當事人的責任,進行處理。
記者 劉玉凡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