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10月20日 (記者唐麗麗 通訊員代西斌) 10月份,我市失業人員打到存折上的當月失業保險金達到了850元,同期到賬的還有7、8、9三個月應補發的部分,最高補發210元。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保障民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全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最低工資標準和失業保險基金承受能力,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報請省政府批準,我市將失業保險金統一從每人每月780元上調至850元。
據介紹,新標準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對已按照原發放標準領取7月份以后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按新標準予以補發。這是我市繼2007年以來,連續第8次提高
失業保險金標準。標準提高后,每人每月提高70元,增幅8.97%,惠及全市11214名正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全市累計補發30178人次,補發金額2112460元。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