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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展示在林其軍住所內找到的上崗證(10月13日攝)。新華社發(fā)
9月3日,曾任廣東省陽江市地稅局程村分局局長的林其軍,攜帶1億元借款突然“
失聯(lián)”跑路,至今已40余天,坊間傳聞紛紛擾擾。陽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刑偵大隊負責人向記者證實,目前已經(jīng)有20多人報案,“可能還涉嫌
集資詐騙”。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林其軍身為地稅分局局長,卻幕后操縱全家經(jīng)商做生意長達10年。亦官亦商的身份令其左右逢源,成功借款上億元。
借款三招談項目、說苦衷、拉感情 林其軍的住所,是陽江市陽東縣陽東花園一棟占地面積500平方米的 4層別墅。如今,這里人去樓空,門窗、吊燈、玻璃已被受害人泄憤砸爛。
30多歲的劉言心(化名)分別于4月24日、5月24日、6月10日,三次向林其軍借款共90萬元。他向記者出示了32位受害人的借款字條,粗略計算約4861萬元,“債主人數(shù)大約100人,金額估計在1億元以上”。
在眾多借款憑據(jù)中,標有“陽西縣地方稅務局程村稅務分局”字樣的 6份便箋紙最引人注意。這些借據(jù)顯示:從2013年4月11日開始,林其軍先后6次向劉小華(化名)借款,合計493萬元,最后一次借款是2014年7月4日。
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林其軍能向他們接二連三持續(xù)高額借款,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其局長身份有權威;二是借貸周期短,償還利息高;三是擁有土地、公司等多個項目實業(yè)。多位受害者稱,“林其軍很會說話,在借錢之前,主要通過‘談項目前景、說缺錢苦衷、拉攏感情’等手段獲取信任。”
全家經(jīng)商幕后操控公司運作 陽江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該局調查發(fā)現(xiàn)林其軍名下只有一棟八九十平方米的商品房,銀行流水顯示除工資外也沒有其他收入,“其名下沒有任何公司,他也沒持股任何企業(yè)”。
然而,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盡管林其軍沒有直接經(jīng)商,卻一直幕后運營整個“林之源”家族企業(yè)。工商資料顯示,其妹妹林其燕名下有陽江市林之源貿易有限公司、林之源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其哥哥名下有陽西縣林之源農(nóng)貿發(fā)展有限公司;其妻子關映紅名下有陽江市江城區(qū)紅妤鋁金板材家具廠。
多位接受采訪的林之源公司員工表示,林其軍會帶著朋友隔三差五來公司喝茶聊天,“我們都知道林其軍才是真正的老板,不過公司內部已經(jīng)形成默契,不會叫他林總,而是叫林生”。另一方面,受害人黃女士則說,林其軍為了證明自己的實力,會帶他們去參觀公司項目,“他不喜歡我們叫他林局,而是叫他林總。”記者在一份時間為2013年 12月30日、寫有“林之源公司各司負責人年終述職總結會議記錄”的文件上看到,會議主持人為財務總監(jiān)關映紅,參會人員排第一的為“林生”,其余6人則為林其燕及相關公司副總。林生在會議上還發(fā)表了講話,稱已經(jīng)成立10年的林之源公司正朝集團式方向轉型中,2014年將是林之源公司的攻堅年。
一位參與此次會議的副總告訴記者,“林生就是林其軍,林其軍才是林之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經(jīng)商10年單位為何沒發(fā)現(xiàn)? 根據(jù)我國《公務員法》《中國共產(chǎn)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稅務人員“十五不準”》《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公務員經(jīng)商、公務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均屬于國家法律禁止之列。
林其軍10年經(jīng)商為何沒被發(fā)現(xiàn)?陽江市地稅局局長蔣安平表示,工商資料顯示他并不是法人代表,也沒持股企業(yè),所以從法律上無法認定其違法經(jīng)商。由于其家族企業(yè)不在程村,也不能認定他利用了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實際上他到底有沒有經(jīng)商,有沒有利用職務之便,只有聯(lián)系上他本人才清楚”。據(jù)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