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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鵬 最近這段時間,東莞南城第一國際匯一城近百清潔工很郁悶,因為“長相”竟成為決定工資高低的標準之一。年紀輕、形象好的,月薪1800元;其他的則為1650元,而兩者工作量差不多。形象被列為“不好”的王師傅,對公司規(guī)定提出質(zhì)疑并向媒體報料后,遭公司辭退。 依據(jù)一個人的相貌來安排工作,實際上還是能夠被大家接受的。比如說空姐的崗位,比如說前臺的崗位,比如說迎賓接待崗位。但是,要知道這些相貌掛鉤工資的崗位僅僅是個清潔崗位。絲毫沒有看不起清潔崗位的意思,只是說這個崗位并不是特殊的崗位,對于相貌的要求根本就無需這樣嚴格。而且清潔這個崗位,按照職業(yè)的要求,其在打掃衛(wèi)生的時候,是需要按照標準操作的,也就是說為了健康和安全,有的需要佩戴安全帽,有的需要戴上口罩,甚至有的還需要全副武裝,只露出眼睛和鼻子。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清潔工是西施在世,是潘安來臨,還能看出什么?正如煤礦工人一樣,渾身是煤炭,長相還能看得出來嗎?
如果說是年齡掛鉤工資的話,也還可以理解。比如說,有的崗位勞動量大,就需要年輕一些的,干活多,自然就可以多領(lǐng)錢。有的崗位勞動量小,自然可以安排一些年齡大的人去干,出力小,工資少些也是可以理解的。問題是,這些清潔崗位的勞動量都是差不多的。干著同樣的活兒,出了同樣的力兒,憑啥就要憑著人的長相來發(fā)放工資?
這樣奇葩規(guī)定的出籠,有著眾多的傷痛。其一,這是勞動保障的傷痛;其二,這是就業(yè)緊張的傷痛;其三,這是無視法律的傷痛。其深深傷害了“勞有所得”的美好。干工作,要讓付出和收獲成為正比,而不是和相貌成為正比。清潔工長相掛鉤工資,這是不折不扣的就業(yè)歧視,試想,楊玉環(huán)如果應聘該如何界定俊丑?試問,難道武大郎出力流汗就只能少領(lǐng)錢?
這樣的規(guī)定是丑陋的。(作者系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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