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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鵬 在南寧市經開區金凱路部分路段改擴建后,出現了一段很奇葩的盲道:不到200米的距離,居然設置了10根路燈桿和2根水泥電線桿。 對于網友的質疑,南寧市經開區的回應是這樣的:道路拓寬了,擠占了路燈和電線桿的地盤,只能向人行道轉移,目前路燈桿確實擋住了盲道。接下來,將把這些設施再往里移動一下。
是的,有關部門很是無奈 ,問題是在你們無奈的時候,考慮沒考慮別人的感受呢?保障了機動車和自行車的出行權的時候,就能這樣侵犯步行者的出行權嗎?如果說,這是普通的人行道的話 ,市民也還是可以將就一下的。而要知道的是這200米道路還是盲道。試想,當我們的盲人朋友走在這些道路上的時候,他們要是一不小心撞到了路燈桿上,碰個頭破血流誰來承擔責任?是路燈管理部門,是電線桿的擁有部門,還是城市的規劃部門呢?
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解釋,我們完全可以得出一個這樣的結論:在將這些路燈和電線桿規劃到盲道上的時候,他們是很清楚這就是一條盲道的。當明明知道這里就是盲道,還將這種基礎設施規劃到盲道上,這見證的是失明的規劃。 (作者系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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