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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水十天后,肖女士難以忍受準備到其他地方租房子。
半島都市報10月10日訊(記者 劉玉凡) 近日網友@長鏡頭爆料,在市南區北京路街頭,一處消防栓被改造成了水龍頭,成了附近居民的家常用水渠道,這引發了不少網友的爭論。記者實地探訪后發現,原來
北京路21號大院內已停水十多天,海潤自來水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處居民因拖欠水費被限時供水,因應急送水車體積過大堵塞交通,才采取了用消防栓送水的辦法。目前,社區居委會正在對這一問題進行協調。
9日記者來到北京路,輾轉找到了這一處樓院,在老住戶袁女士家的門口,她表示已經在這個院子里住了二十多年了,十幾天前院里的自來水突然停掉,這讓她一家的生活變得相當不方便。“每天我只能到劈柴院的朋友那里去借水用,我和老伴兩個人住在這,抬兩桶水能用兩天,將就著過吧。”袁女士說道。
住在袁女士隔壁的肖女士則表示,連續十幾天沒水用,她和家人已經決定搬家。“這個房子我已經租了三年多了,頭一次遇到停水這么多天的情況,太不方便了,我和家人商量好了,再不來水我們就搬家了,反正我在這附近工作,在哪租房子都行。”肖女士稱。“停水的主要原因就是水費沒交齊,總共欠了有1萬多元,他們能搬的都搬走了,我們剩下的幾戶不可能把這些錢全墊上吧。”袁女士解釋說,居民不愿繳納水費的一個主要原因是供水管道每年冬天都會出現滲漏的情況,他們不愿為流失的自來水買單。
記者隨后聯系了青島海潤自來水的相關負責人。經過落實后答復記者,北京路21號院因拖欠水費,依據《青島市城市供水條例》,經批準自來水公司對該樓院限時供水。因為此處位于交通要道,應急送水車體積較大,為避免對交通造成不便,所以自來水公司采取了從消防栓送水的辦法,來滿足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據了解,早在2011年,市市政公用局曾專門下發通知,凡是無正當理由欠繳水費、水費催繳通知發出超過30日仍未繳費,且非市海潤自來水集團或公用事業收費服務中心過錯原因造成欠費的居民用戶,將被列為限時供水對象。
近年來,本報曾多次關注人民路375號、杭州路179號、邢臺路13號和湘潭路78號因欠繳水費被限時供水的問題,其中杭州路179號和湘潭路78號在居委會與自來水公司的協調下,恢復了正常供水,杭州路179號還適時進行了“一戶一表”改造,徹底解決了水費不清的難題,不過其他地方因為種種原因未能恢復供水。
記者聯系了北京路社區居委會,一位劉姓工作人員表示,北京路21號院欠繳水費的問題由來已久,解決問題的難度相當大,他將繼續與自來水公司進行協商,爭取解決欠繳水費的問題。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