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仁川-首爾豪華雙飛五日游1780元”,“一次旅行兩個國家,只要2680元”……今年國慶節,《旅游法》實施一周年,在國慶節前夕,旅游市場“
低價團”再次卷土重來,這些“低價團”中不少不僅提供來回的飛機票和汽車票 ,還包括全天餐飲、住宿、導游服務、景點門票等 。而讓“低價團”維持利潤的多是“保底消費”、“自費項目”、“購物”等名詞,但與一年前不同,這些項目多以附加、補充的方式寫在合同中,需要游客留意。
誘惑 2680元兩個國家游13天 “青島-昆明(石林)大理、麗江-曼谷、芭提雅13天12晚全景游,一次旅行兩個國家,獨家首發、全網最低價。”看到這樣的推介,你動心嗎?尤其是當價格只有2680元的時候。
9月29日,記者登錄一家旅游網站看到,諸多低價團開始涌現。以上述團隊為例,發團報價,包含青島-昆明、昆明-曼谷往返機票 、昆明至大理火車往返,并包含部分住宿和餐費。
在推介中,記者還看到了如下字樣:“整個線路精選當地最有游覽價值的特色景點 ,線路突出休閑、經濟實惠。我們鄭重承諾:一切以客人的利益出發,行程中無強制消費,強制購物,讓你放心旅游。”
“2680元游這么多地方,還這么長時間?不敢相信。”當記者將報價提供給一位從事該行業多年的旅行社計調人員王女士時,她表示。“你算算就可以了,這個報價相當于一天花費才200元左右,住宿費和餐費都勉勉強強,應該是有貓膩的。”不過,這條線路目前仍舊預訂火爆,只剩下為數不多的幾個名額。
記者仔細查看了旅游路線,該路線集合了許多購物地點和自費項目,比如明確指出:“泰國旅游行程中客人需要支付小費的地方有:泰式按摩50泰銖/人、精油SPA50~100泰銖/人、騎大象20泰銖/人、人妖拍照50泰銖/人,建議房間小費每晚20泰銖。以上小費屬于自愿支付。”
除了有小費外,還有哪些需要付費的?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與客服取得了聯系。該服務人員表示,該團便宜卻能保證品質,不過“曼谷和芭提雅必須保底消費1500元到2000元。”并稱這些項目是“必須消費的,導游會給推薦。”
據介紹,導游會推薦的內容包括“一些自費項目,比如說水上摩托、潛水”。和客服人員“保底消費”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線路推薦中,組團方明確表示,在芭提雅參加的快艇船加水上活動,(海上降落傘、海底漫步、海上快艇等)屬于完全自愿行為,與旅行社、導游領隊無關。
如此算下來,這條標稱2680~3080元的線路,實際消費至少需要4000元以上,這還不包括其他未知的消費項。
“這些自費項目又不是旅行社和導游出錢,為什么非得消費?”記者詢問。“導游是沒工資的,就靠你們消費這個拿提成。”該客服人員“一語道破天機”。由于導游本來就沒有收入保障,沒有補助,在《旅游法》規定限制購物后,自費項目就很“重要”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導游表示,一般一個自費項目,最多可以提到十幾元。
實際上,早在去年10月1日,在全新推出的《旅游法》中,曾就負零團和低價團橫行市場的問題作出明文約束。《旅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但《旅游法》在實際落實工作中,考慮到具體情況,‘禁止購物’的口風已經漸漸松了些。”青島一家旅行社負責人張先生告訴記者。之后,國家旅游局又出臺了補充條款,稱團隊游中涉及購物時需與游客簽訂補充協議 ,雙方需秉持自愿、平等 、相互協商等原則,“自愿”成為了每個協議里都會出現的字眼。
說法 “低價團”出現三大主因 為何“低價團”、“零負團費”屢禁不止?在青島大學張言慶老師看來有三個方面的主因。
首先是目前我國旅游者的整體消費習慣和消費力。“我國的旅游消費者目前仍舊處于對價格比較敏感的階段。”張言慶說 ,雖然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有實力走入景區旅游,但整體消費力仍舊不高,不少游客在面對同一旅游路線和大體相同的景點時,習慣按照價格進行比較選擇。
目前,旅行社進入門檻兒較低,對旅游經營者素質和資金要求不高,同時大量民間資本涌入旅游經營業。“很多旅行社‘打一槍換一個地方’,被查了換個名字重新開張。”
這些旅行社在市場上為了拉攏客戶,采取價格戰略是最容易的,低價競爭的局面由此形成。在游客對價格敏感的情況下,通過低價爭取來游客,再通過購物和另付費項目取得回扣或傭金也就不足為奇了。
在張言慶看來,旅游執法和監管不到位,旅游體系的不健全,也是造成旅游市場低價競爭的重要原因。“比如說出境游,跨國監管本身就很難。”張言慶舉例。而對于“零負團費”、“低價團”的確定,也需要經過調查才能出結果,比如說線路成本如何核算,游客是否有足夠的證據等也是監管中的難題。
提醒 這幾條線路成重災區 在《旅游法》實施后,國家旅游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了《團隊境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團隊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等。與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相比,新文本對安排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在原則和方式上設定了約束性條款。在協議條款部分,突出表達雙方就購物活動、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要達成一致,另增加補充協議對具體行為進行約定。
據王女士透露,目前“低價游”、“零負團費”相對比較集中的線路主要在北京、云貴、海南、韓國、日本、泰國(東南亞)等。前往這些線路的市民在選購旅游產品時尤其需要留心,多問問細節并看好補充條款。
青島市旅游局工作人員表示,游客在交費參團時,要與旅行社簽訂書面旅游合同。合同上應當明確幾個內容:旅游活動的費用及所包含的游覽景點和停留時間、購物點內容、次數和停留時間、用餐和用車安排、是否有自費項目及其費用標準等內容,同時,務必索要報名憑證,加蓋旅行社公章的正式發票或收據,以及旅游合同文本以便于維權。
在旅游過程中如果遇到強制消費等現象,游客可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或《旅游法》規定,如撥打12301電話向旅游部門投訴,或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還可以撥打消協的電話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記者 周曉荷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