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女士向記者展示合同。
省吃儉用投了5年保險,原本想為以后多準備一份保障,卻不曾想,5年投入的5萬元錢到最后只能拿回一半 ,而自己的父親投的養老保險,被保險人卻變成了自己的弟弟,只能到弟弟60歲的時候才能提出來。日前,市民劉女士撥打本報新聞熱線83982811反映了自己遇到的煩心事。記者經采訪律師了解到,劉女士可以提供相關的證據走司法程序,同時,他提醒廣大市民,簽合同的時候要仔細看好合同的內容,不要聽信另一方的口頭保證。
5萬元保險只能取一半 2009年,做會計工作的市民劉女士在業務員的推銷下購買了一份
新華人壽保險,“當時他們宣傳的是投保5年之后就不用繼續投,用錢的話可以將錢提出來,10年會翻倍,而且投得時間越長,取錢的時候就取得越多。”采訪中,劉女士告訴記者,考慮到為以后多準備一份保障,她就入了這個保險,1年投1萬元錢,持續投保5年,總共投了5萬元錢。
想到5年的投保期已過,可以將錢提出來了,而且錢數還會有所增長,今年9月初,劉女士就興沖沖地帶著保險合同來到營業廳,想算一下自己能拿到多少錢。不料,這一算讓劉女士的心掉到了冰窟窿里,柜臺的工作人員給她算的是,她總共可以拿到25207.36元。
投的養老保險取不出來 “這連本錢都不夠啊。”看著這個數字,劉女士欲哭無淚。“省吃儉用投了5萬元錢,現在只剩下了一半,他們當時還提出10年翻倍、每年增長的條件,現在不僅沒有利息,連本居然都收不回來,我們還投了好幾份,當時我父親聽他們說10年翻倍,也入了一份保險,想等老了領一份養老錢,現在這樣實在無法接受。”
想到這兒,劉女士趕緊拿著自己父親的保險合同到營業廳算了一下,卻被告知自己父親的年齡早已不能投保險了,這份保險只能算是給劉女士弟弟投的,如果劉女士要撤保的話,4萬元錢只能拿回2萬。在現場,記者在劉女士出示的合同上看到,投保人的名字為劉女士的父親,而被保險人的名字則是劉女士的弟弟。劉女士告訴記者,當初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并未告訴他們為什么要劉女士的弟弟簽字,只保證說是給劉女士的父親辦的保險。“我們那時候都不知道投保人只交錢不能取錢。”劉女士表示,自己的父親今年62歲,他2010年入保險的時候,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并沒有告訴他這個年齡不能投保險,也沒有告知這份保險等于是給其弟弟投的,只能等到劉女士的弟弟60歲的時候才能領錢。
提醒:簽合同看好內容 “當時提出那么高的條件,現在卻連本錢都收不回來,這不是忽悠我們嗎?”隨后,劉女士多次找到保險公司。“他們第一次說讓我們承擔3000元的費用,至于這個費用是什么,他們也沒有說明白。我們把幾萬元錢投在他們公司,不給我們利息就罷了,現在居然還要我們墊付不知名的費用,我們不能同意。”而新華人壽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則在與劉女士協商多次后表示,總公司沒有批復下來,無法解決此事。
針對此事,記者經采訪律師了解到,劉女士可以提供相關的證據走司法程序,同時,律師提醒廣大市民,簽合同的時候要仔細看好合同的內容,不要聽信另一方的口頭保證。
文/圖 記者 匡雅慧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