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中路附近某小區墻上廣告雜亂多。
寧夏路某小區道閘上有某整形醫院的廣告。
風水廣告也貼到了居民樓道。
9月6日至9月13日,記者連續走訪調查了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和黃島新區在內的40多個小區,發現一些小區僅
電梯廣告就達80個,整個小區廣告年
收入超過百萬元。而廣告內容花樣繁多,其中不乏整容 、隆胸、脫毛等內容,甚至還有測算風水、招財等迷信廣告。采訪中,業主們對此十分反感,而對于廣告所帶來的收入更是一無所知。究竟小區的廣告是如何進來的?一年廣告收入能有多少?違法不良內容又該如何監管?對此,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數量
進樓道接連遭遇廣告“轟炸” 9月6日至9月13日,記者連續走訪調查了市南區寧夏路、銀川西路、福州南路、澳門路、臺灣路,市北區敦化路,李滄區四流中路,黃島新區漓江西路等40多個小區,除了6個完工時間超過20年的老舊小區外,其余小區隨處可見框架、電梯、燈箱等廣告的身影。
東海中路一高檔小區里,3座高層有6部電梯,每部電梯都有3個廣告欄,樓道里東西兩側各有1個電子屏。7座低層有14個電梯,每部電梯有1個電子屏和3個廣告欄,記者粗略估計,該小區僅電梯廣告就達80個。在珠海路某小區,電梯里竟然有4個廣告欄和一個電子屏,5棟樓合計50個電梯廣告。
在澳門路某小區門口,記者看到,在門口以及懸掛在墻上的大小廣告牌15個左右,以宣傳食品為主。在銀川西路某小區,門口同樣有大小廣告牌近10余個,包括2個落地燈箱和1個大型的掛墻廣告牌,燈箱滾動播放著演唱會和某品牌婚紗攝影的廣告。
福州南路某新建小區,記者剛進樓道口就被廣告包圍,2個電子屏輪番播放著不同的廣告,不同的聲音混淆、嘈雜。左側墻上張貼著某裝修公司的廣告,右側有一個宣傳美容養顏的落地海報,電梯打開,三面不同內容的廣告出現。記者一數,從進門到進電梯,要感受13個不同廣告的“轟炸”。
在東海中路、澳門路、福州南路等附近小區,在落地燈箱、宣傳欄和門口道閘上公開對廣告位進行招租,并留有電話。
內容
看病算命招財比比皆是 記者走訪調查發現,小區內廣告內容五花八門,包括房地產、文具銷售、食品、房屋出租、醫藥、美容美發、教育培訓、商場售賣以及賓館住宿等,其中不乏整容、隆胸、脫毛的宣傳,甚至還有測算風水、招財等迷信廣告。其中房地產廣告所占比重最大,約達50%,其次是汽車廣告、教育培訓和食品宣傳,所占比重約30%。
記者發現,廣告內容有明顯的集中性和時效性。在寧夏路周邊小區,某整形醫院廣告連續出現在4個小區門口,都是以落地燈箱的方式呈現。在東海中路某高檔小區,記者發現,所有電梯里都有同一商場促銷廣告。
“對于廣告內容,我們是有監管的。”銀川西路一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介紹,為避免引起業主不滿,廣告內容努力剔除保險和醫療方面的宣傳,也有業主希望是公益廣告,可以傳遞正能量。
記者從市工商局了解到,對于小區廣告的監管,目前還沒有具體針對性的法律條文,主要依據《廣告法》的相關內容。工商部門主要對小區廣告內容和合法性進行監管。
收益
光電梯廣告一年就20萬 青島某二級物業公司孫經理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電梯里的框架廣告按月進行收費,每個平均月收入150元,電視電子屏幕按年收費,每個平均每年4千元。按照該東海中路小區的廣告數量,光是電梯廣告收入,一年近20萬元。”
同時,孫經理介紹,小區廣告種類很多,除了電梯,還有墻體廣告、路燈燈桿廣告、落地燈箱廣告和宣傳欄廣告,甚至還會放置在門口的道閘上或者是垃圾桶上,不少廣告公司還會選擇植入式的形式。“燈桿上的廣告,寫字樓上的每年要800~1000元/個,而在小區就會便宜很多,大約每年每個100~200元;小的燈箱2000元/年,大一點的比如3米×2米的一年可達10000元,這包括電費在內。”
孫經理透露,自己負責的一高檔小區,電梯多,面積大,廣告投放價位高,每年廣告收入可達10萬元,旗下管理的8個小區,每年光是廣告收入就能過百萬元。同時,他還說,小區還在樓頂上搭建的大型廣告牌也很“貴”,一個廣告牌按年計價可達10萬元,如果靠近家樂福附近廣告牌位,甚至高達20~30萬元。
而劉經理主要負責市北區和李滄區小區物業管理,據他介紹,根據地段、小區的高檔程度,廣告費用相差很大。李滄區中低檔小區一個燈箱每年僅需500~800元即可租賃,不及市南區的一半。
利益鏈
廣告公司當“中介”,錢交物業 記者以廣告投放的名義,打電話咨詢了一家常年經營小區廣告業務的廣告公司。當記者表示要在閩江路某小區進行廣告投放時,一位姓肖的負責人說,具體投放在哪兒只能看該小區是否有空缺。而且廣告牌和燈箱也不能隨便立,要和小區物業公司進行協調溝通。
“直接找物業公司拉廣告成本低,有保障。”一位在南京路某小區投放裝修廣告的王姓負責人說,只要給物業公司點“好處”,不用通過業委會可直接投放。同時,他建議記者要想節約成本,可自己出資做椅子、垃圾桶等公共設施擺放在小區,不用花費廣告費。
趙先生已經從事廣告事業近20年業,他說:“對于小區廣告招租,廣告公司充當的角色更多的像‘中介’,把小區的廣告位當做資源進行招租。”而記者從工商局了解到,申請小區廣告的設置,至少也要10多項手續,涉及工商部門、規劃部門、城管部門等,審批難度大,而小區設置廣告的目的就是增加收益,所以都是物業公司私自進行設置的。對于電梯里的廣告,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住宅小區電梯的使用者就是物業公司 ,所以對于電梯廣告,物業公司可自行設置、管理。
居民 多次找物業,最后不了了之 對于侵占居民生活空間的小區廣告,大部分居民強烈反對。“我一進小區的門,廣告就把我包圍了。”市北區敦化路某小區王先生抱怨,門口2個燈箱,路邊的物業宣傳欄上有,路燈上以及道閘上、垃圾桶上也有。“真不知道是怎么進來的呢?”在閩江路某小區的居民情緒激動 ,“廣告的收入肯定進了物業公司的腰包”,“小區公共地方放置廣告,肯定要我們所有業主同意,物業公司這么做是違法的!”
也有部分居民支持小區設置廣告“我給孩子找培訓班,就是根據小區廣告提供的信息。”黃島區漓江西路某小區牟女士說,“只要廣告做的好看,還給小區增添色彩呢。”“我們物業公司把廣告費用補貼物業費了,并且每年都對具體的數額進行公示。”天福苑小區趙先生說,小區廣告不多,主要是電梯廣告和燈箱廣告,收益所得用以補貼物業費,可讓業主少掏錢。
對于廣告費物業公司自己管理,很多業主希望可以維權。“我去問過,物業的答復很模糊。”銀川西路某小區王先生很無奈,“聲稱已經把廣告收益補貼物業費了,要他們出示具體的收支明細,卻以支出散、亂,擔心激化業主間矛盾為由不能公示”。王先生表示,他會一直堅持物業公司將廣告費用收支透明化。
去向 物業均稱貼補了物業費 記者走訪了40多個小區中,物業對小區廣告費用的去向支支吾吾,不過也有15家物業公司對記者的詢問做出正面答復。
福州南路一小區物業經理向記者抱怨,“像維修樓道里的壞燈泡、壞拉手、掏堵塞的下水道等,這種小錢難收,只能自掏腰包。”敦化路某小區的物業周經理告訴記者,小區物業費是0.3元/平方米,難以滿足日常修補以及小區公共投資的費用,對于物業公司征收公共費用,業主置之不理,這樣的話只能通過廣告的費用進行填補。將這部分費用用于專項維修資金或是其他公共費用使用,往往能避免業委會和其他業主的分歧。記者問是否可以將收支明細公示時,周經理說不會,因為大部分費用使用情況散、亂,而且公示會引起部分業主們心理的不平衡和不必要的矛盾。
“業主們質疑的確有道理,因為缺少完善的監督制度,給了物業空子可鉆!”采訪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業公司負責人坦誠地說,業主們維權意識淡薄,或者根本沒有意識到被侵權,公共收益在實際操作中被物業公司支配,具體的收支不會對業主進行公示,不少“剩余”的費用成了物業公司的“灰色收入”。但如果將廣告收入挨家挨戶分給業主,很多業主不在,并且每戶分得很少,所以可行性并不高。同時,該負責人介紹,現在許多物業公司把小區的廣告租賃權轉交給小區業委會負責,廣告費用是業委會自行支配。
律師 所得應歸全體業主所有 到底小區的廣告收益歸誰所有,應該如何監管?記者咨詢了山東萬錦律師事務所張麗麗律師,張律師說:“小區規劃區內的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屬于小區全體業主共有,在小區公共場所經營廣告所得,應該歸全體業主所有,這是毋庸置疑的。”
張律師說,小區住宅樓外墻、規劃公共場所的廣告位收益、社區活動收益、臨時停車位收益等,都應該屬于全體業主共同享有。電梯屬于小區公共設施,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電梯間要經營廣告,必須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收入也應歸全體業主所有。對于廣告收入 ,可以由業主委員會進行管理,或者業主委員會委托物業管理,扣除成本支出應給業主平均分配。當然也可以由業主委員會根據情況進行支配。
對于廣告收益,物業公司是否應公示?張律師介紹,在《物權法》的第七十六條明確規定:“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要由業主共同決定。”另外,《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對于如何維權,張律師表示不交物業費的方式不可取,沒有業委會的及時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公司協商收益分配事宜,并建立審計制度,對小區內所有利用共有部分獲取的收益進行審計,維護業主共同利益。若是物業公司拒絕交出廣告收益或者未詳細說明收益去向,業主委員會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物業公司返還該部分收益。
“廣告內容不合法,肯定應該由工商部門來負責!”采訪時,本市另外一家律師事務所趙律師表示,自2006年7月開始施行的《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利用戶外場所設施發布的,以展示牌、電子顯示裝置、燈箱為載體,發布戶外廣告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戶外廣告登記證》,接受工商部門對內容和手續的監督管理。
示范 有些小區已開始一年兩公示 寧夏路天福苑小區多次榮獲“平安物業小區”、“山東省物業管理優秀住宅小區”、“青島市物業管理優秀小區”等稱號。9月12日,記者對該小區進行了走訪。
“我們是業主的管家,每半年將小區廣告收益及其公共部位收益對業主進行公示。”天福苑物業服務中心惠主任告訴記者 ,“我們全都是明賬 ,保證小區物業費和公共收益收支的透明度和公開化。”
“我們這個小區每年各種支出達100多萬元,而小區廣告收益作為物業補貼的一部分,占比重很小。我們力求收支平衡,去年因為雇傭人員工資上漲,所以整體收支沒有達到平衡,有虧損。”惠主任介紹。
在公示明細中,記者看到,賬目公示主要包括應收 、實收、支出具體去向、本年度的整體收支情況以及盈虧的原因。在實收欄目中,明確了小區廣告的收入。并且,在支出方面,包括十幾項,有人員勞務費、辦公室用品、公共部分的養護和維修等。
對于小區廣告的引進,惠主任介紹,每次把廣告的內容和價格上報給業委會,需要業委會9人全部同意并簽字,然后在小區的公示欄內進行公示7天,最終再決定投放。
記者了解到,該小區內部有4個大公示欄,共有23個單元,每個單元還有一個公示欄。“一共27個公示欄,我們會及時把業主需要知道的信息進行公示,保證每個業主及時了解情況。”惠主任介紹。
該小區業委會主任吳冰說:“小區物業每年 2次對業主公示具體的收支情況,包括小區廣告收益和去向。對于廣告的引進,具體的細節我們業委會都會了解,然后告知業主。”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像天福苑這樣敢于公開自己賬單的小區物業,畢竟是占很小的比例,大多數小區物業公司還是把賬單“揣”在自己兜里,堅決不給業主們看。
他山之石
“社區股份制”,免交物業費還分紅 為了更好地解決物業和業主之間的利益問題,2003年,“業權分配制”首次被北京華遠地產提出并采用,所謂“業權分配制”,是采用物業管理“傭金制”和社區股份制,即整個房子賣給業主后,小區按照業主所買房子面積大小,把公用部分的股權分配給業主。帶來的最大好處是,有可能通過經營一些公共財產,使業主免交物業管理費,甚至還能分紅。
在購房合同補充協議中規定,把墻體廣告、電梯廣告等能夠帶來效益的公共財產,歸業主所共有。在入住后,業主可以委托物業管理公司對這些公共財產進行經營。
經營所得的收益存入獨立賬戶,接受業主監督 ,成為小區業主的共同財產。這些財產可充當業主物業管理費,結余成為業主利益 。文/圖 本報見習記者 姜豪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