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8月26日訊(記者 李兆輝) 對于山東省審計廳在2013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問題,26日,山東省政府專門下發做好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本級政府督查范圍,
被審計單位的“一把手”是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整改工作要親自抓、親自管,并對整改結果負責。對拒不整改以及因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單位,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員的責任,以嚴肅財經法紀。
據了解,2014年上半年,省審計廳組織開展了2013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受省政府委托,省審計廳向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作了《關于山東省2013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并將該報告通過省審計廳網站向社會公布。根據省人大常委會有關審議意見,經省政府同意,就做好整改工作下發通知。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將其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抓實抓好。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山東省審計監督條例》的要求,切實落實領導責任,將審計整改情況納入本級政府督查范圍。各級審計機關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建立審計項目整改臺賬,跟蹤調度和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整改情況,著力推動難點問題解決。各級發展改革、公安、監察、財政、住房城鄉建設、國有資產監管、稅務等部門和單位要積極協助審計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密切協作配合,形成推動整改的合力。
被審計單位的“一把手”是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整改工作要親自抓、親自管,并對整改結果負責;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要列出整改清單,排出時間表,逐個問題對賬銷號,確保不折不扣整改到位。對審計工作報告中涉及的專項審計(調查)問題,有關系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牽頭督促整改,要及時調度和匯總本系統(行業)內有關單位問題的整改情況;對本系統(行業)內普遍存在的問題,要加強規律性研究,拿出集中解決方案,推動審計發現問題由點及面的整改,確保整改取得實效。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健全完善“三公”經費管理、專項資金使用、資源節約利用等規章制度,落實責任主體,加強內部控制,推進建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長效機制。
而對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審計移送的違法違紀問題和案件線索,要依法查處,及時反饋處理情況,確保件件有回音、有結果。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拒不整改以及因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單位,必須以問責為抓手,依法加大懲處力度,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員的責任,以嚴肅財經法紀。
省政府要求,各市、各部門、各單位的整改結果,要形成書面報告于2014年10月底前報省審計廳,由省審計廳匯總后報省政府。沒有列入2013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的部門和單位,也要對照本級預算執行審計工作報告指出的問題自查自糾。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