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8月26日訊(記者 馬正拓) 日前,交通運輸部組織制定了國家標準《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條件》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技術要求》,自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記者26日獲悉,市運管局將對全市69所
駕校進行摸底,8月底開展
整頓駕校、
教練車、
教練員隊伍的“三個整頓”工作。
根據要求,市運管局對駕校的摸底調查主要包括駕校現有場地 、訓練項目、教練車、教練員及設備情況等。在整頓駕校方面,要求駕校的主體資格、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崗位及人員、教練場規模及訓練項目、教練車配置和技術狀況、教學設施設備等,應當符合兩項國標規定,增設相應的訓練項目和教學設施設備,確保滿足培訓要求。
整頓教練車方面,一是嚴格教練車準入,駕校配置教練車須按規定辦理車輛營運證、安裝車載計時設備等相關手續后,方可用于培訓;二是嚴格教練車資格條件,對教練車標志標識、技術狀況、計時設備、檔案等情況進行全面核查;三是嚴格教練車培訓管理,教練車必須在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批準的教學場地培訓,上路訓練應當按要求在指定區域、路線和時間進行。
在整頓教練員隊伍方面,將嚴格教練員資格和登記備案制度,建立完善的教練員數據庫和管理檔案;規范教練員從業行為,重點排查教練員持證上崗、教練員與教練車匹配對應情況,監督駕校嚴格按照國標要求配備教練員。
目前本市共有69家駕培機構,其中市區就有27家,持證教練員有6000多人,教練車5500多輛,“三個整頓”工作將于2015年1月底前完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