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8月12日訊(記者 馬正拓) 記者12日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我國駕培行業兩項國家標準:《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資格條件》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技術要求》從6月起已正式實施。為確保兩項國標貫徹實施,省交通運輸廳對全省現有
駕校開展“三個整頓”,確保2015年1月底前符合兩項國標要求。目前正在嚴查駕校資質、教練員無證上崗以及教練車是否符合要求等,到期不符合兩項國標要求的,將注銷駕校的許可證件。
據了解,新國標的主要變化之一是駕校場地有了明確分級和要求。以小型車輛駕駛員培訓機構為例,新國標按照規模分為一、二、三級,要求場地面積最低限度分別為3.3萬平方米、1.7萬平方米、1萬平方米。此外,新國標還規定,駕校每增加一臺小型教練車,對應的教練場地面積就要增加400平方米。
新國標還對教練車數量進行了明確。國標要求,訓練場地的單車道總長度最低要達到1公里,教練車至少要達到20輛。其中一級駕校要求擁有教練車80輛,二級40輛,三級20輛。新國標在培訓科目設置方面也新增了內容。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