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省里下文件,先掏十多萬騙得信任
看到自己如此受重視,趙某便謊稱自己要和中糧集團一起搞舊城改造和農業開發項目。之后趙某便回到韓莊村,頗為鄭重地同村支書商量能不能在村里騰出一些宅基地建設農業加工項目。征得同意后,趙某通過自己的哥哥找了一批土地測量隊伍,在村里有模有樣地測量。
為取得村支書的信任,趙某還特地找人制作了建設圖紙,并以韓莊村項目省領導辦公室的名義做了一份關于韓莊村舊城改造的暫行辦法、一份關于安置房補繳款項的執行方案等一并交給了村支書,這些文件全是趙某偽造的。
為進一步獲取村民信任,趙某還以中糧集團要給村里60歲以上老年人養老補助的名義,自掏腰包給村支書匯去近11萬元。2011年3月份左右,趙某在濟南做了兩塊奠基用的石碑拉到韓莊村。
經過一系列的作秀鋪墊,趙某的斂財計劃終于上演。畢竟舊村改造、農業開發都對村里有益,因此在趙某以需要活動經費為由讓村民們集資時,大家也紛紛拿出自己的積蓄。就這樣,從2010年6月至2011年底,趙某先后騙取韓莊村財物合計人民幣1565000元。
大肆集資揮霍百萬,逃往外地一年被抓
謊言終有被識破的一天。趙某的項目全是偽造的,最終難逃流產。識破了趙某的謊言后,2012年11月1日,韓莊村黨支部書記到鄆城縣玉皇廟派出所報案。鄆城警方立案偵查,并將趙某列為網上逃犯。
東窗事發后,趙某潛逃到了外地,2013年10月4日,趙某在一家賓館內被格爾木市公安局抓獲。2013年10月14日,趙某被鄆城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11月14日因涉嫌詐騙罪經鄆城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同日由鄆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后經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6月至2011年底,趙某自稱“中紀委”工作人員,以幫助鄆城縣玉皇廟鎮韓莊村進行招商引資、舊村改造、為村里60歲以上老人辦養老保險等為誘餌,先后騙取財物合計人民幣1565000元。案發前,經村支書催要,被告人趙某陸續返還給韓莊村委會現金合計人民幣496400元,余款人民幣1068600元被其揮霍。案發后,公安機關扣押被告人趙某現金4818元發還被害人,被告人趙某親屬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230000元發還被害人。
近日,鄆城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趙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趙某當庭自愿認罪,退還了部分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作出以上判決。至法院判決時,仍有贓款833782元沒有被追回。趙某表示不上訴,現該案已發生法律效力。 記者 邢孟
[編輯: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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