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廣場南京路出口的道閘桿。
半島都市報8月11日訊(記者 林剛 鮑福玉) 11日下午4時許,于女士6歲的女兒在中聯廣場的車輛出口處被落下的道閘桿劃傷臉,險些傷了眼睛。事情發生后,中聯廣場管理方認為已經設置了提醒標識不應擔責。對此律師認為,孩子監護人存在責任的同時,管理方也存在缺陷以及提醒不及時,導致了傷人事件的發生,同樣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于女士介紹,11日下午4時許,她開著車準備離開位于南京路的中聯廣場,就在到達位于南京路上的東門出口處時,因為一時找不到出入卡,收費人員拒絕放行,“要么交上20元的制卡成本費,要么先押個證件,等找到了卡再歸還。”收費人員這樣表示。因為車子在收費口已經堵住了后面的車輛,于女士無奈之下拿出了駕照遞給收費員,將車開了出去停在了路邊,隨后過去找收費員繼續協商。
意外就在這個時候發生了!于女士6歲的女兒過來找媽媽,當孩子來到道閘桿位置的時候,道閘桿突然下落,桿的邊緣一下子打到了她的臉上,孩子雙手捂著左眼,不住地喊疼。于女士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后,中聯廣場的管理方拒絕帶孩子去醫院看病,不愿承擔責任,而她的駕照還被“扣留”。
記者聞訊來到現場,于女士已經帶著女兒從醫院看病回來。于女士說,她就怕道閘桿把孩子的眼睛劃傷,好在檢查發現只是下眼瞼和下邊的臉部有點劃傷,問題并不是很嚴重。但一直到現在,對方都拒絕為此承擔責任。
記者在現場看到,中聯廣場的出口處,緊挨著道閘桿的一側便是人行道,旁邊有一塊藍色的牌子,上面寫著“請走人行道、小心道閘桿”。中聯廣場管理中心一位滕姓負責人表示,事發之后,管理人員立即到了現場,并讓家長帶著孩子去醫院看病,對于是否應該擔責,現場管理方已經進行了提醒,而且道閘桿的降落并不是人為控制。滕姓負責人稱,管理方已經盡到了提醒的義務,孩子受傷是因為她的監護人監護不力所致,因此中聯廣場并不該擔責。
對此,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單正國律師認為,這就如顧客在飯店里滑倒一樣,管理方應該承擔責任。道閘桿劃傷孩子的臉部,說明其尖銳鋒利,對于這種情況,管理方應該使用膠皮將其包好,防止傷人,從這方面講,管理方的防范措施就不到位。另外,管理人員沒有能夠及時阻止孩子,這也是沒有盡到足夠的提醒義務,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同樣有過錯。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