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又有好多家長找到園里來了,我們周邊這幾家
幼兒園又商議了一下,決定還是繼續(xù)開通校車,別人能開,憑什么我們不能開?”8月7日上午,本報曾報道的被家長“投訴”的嶗山區(qū)一家幼兒園的園長向記者反饋:政府部門通知不讓幼兒園校車繼續(xù)開了,但是卻沒有加大監(jiān)管,如此激烈的競爭環(huán)境下,“我們不開人家開,很快孩子們就都
轉園了,真是沒有辦法!”記者再次聯系嶗山區(qū)教體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校車就是給中小學生用的,幼兒園原則上不允許使用校車。
家長 接送成難題,都“草雞”了 本報報道嶗山區(qū)叫停幼兒園校車的稿件以后,網站上也出現了部分小朋友家長關于幼兒園校車問題的心聲,“在2014年7月份29日接幼兒園通知,說從8月1日開始幼兒園校車將不再接送小孩,由家長自己接送,原因是教體局和交警大隊開會通知轄區(qū)所有幼兒園‘禁止幼兒園校車接送學生’。作為一名幼兒園小朋友的家長,我個人認為教體局和交警大隊的這種作法完全不考慮廣大老百姓的實際困難”,這位家長表示,校車接送雖然有一定的不安全因素 ,但只要加強管理個人認為并不會有什么問題,“我兒子已經坐了兩年幼兒園的校車了,如果以后不能校車接送了,難道自己開車就安全了嗎?讓老人天天擠公交車乃至騎摩托車或電動車接送就安全了?每天為了接送小孩上班下班都拼命趕時間開車我覺得會帶來更多的安全隱患,也給廣大家長帶來了工作生活上的極大不便。如果小孩在幼兒園吃飯嗆到了,是不是就要下規(guī)定不讓孩子在學校吃飯了?”
這位家長認為,有關部門的這種做法是不負責任、推卸責任的辦法,“目前青島市的公辦幼兒園很難進去,要托人花錢找關系,為了圖方便大家只有選擇學費更貴的民辦幼兒園,現在又不讓校車接送,那叫小孩怎么讀書?。∫訌娪變簣@校車管理,而不是動不動就禁止,采取一刀切的做法!”這位家長說,不少人遇到跟自己相同的問題,大家都“草雞”了。
幼兒園 承受不了壓力,要重新上路 家長們的激烈反映還體現在幼兒園身上,8月7日上午,本報曾報道的被一家長“投訴”的幼兒園的園長告訴記者,當天上午她接待了一上午的家長,就是因為校車問題,“本來我很支持政府的號召,也愿意停開校車,畢竟萬一出事我們自己也承受不了,但是現在,政府號召我們停了,卻又不查不監(jiān)管,別人還在開 ,這樣我們對于家長的要求就特別無力,家長都說要轉園,要是孩子們都轉園了,我們怎么辦?”這位園長表示,無奈之下,她跟周邊幾家幼兒園一起商量,還是繼續(xù)開通校車,“等到查的時候再說吧,先這么開著吧”。
“這幾天我們又收到一個文件,意思是說有校車牌的可以上路拉孩子,沒有校車牌,沒有校車運行許可證的堅決不能上路,文件雖然沒有明確說幼兒園不能用校車拉孩子,但是我們辦不出校車牌來,話里話外就是說我們的校車還是不能開嘛!”這位幼兒園園長告訴記者,辦校車運行許可手續(xù)要到車管所審批,需教體局同意,“我們一開始就去反映,去年只是給年審了,讓上路了,但一直就沒發(fā)校車牌,這兩年多就這么一直跑著,為了辦運行許可手續(xù),政府說需要交什么材料,我們每個幼兒園就都很積極地把材料交齊了,可是拖了兩年多,就是不給辦?!边@位園長覺得,沒有校車牌就上路拉孩子確實是一個隱患,“但不是我們的責任,因為我們所有的材料都交了,按說是車管所給發(fā)校車牌,一開始我們交材料到車管所,車管所又讓我們退回來,讓我們交到教體局去,真是上邊讓我們怎么弄我們就怎么弄,但到現在還是沒有人辦下來”。
交警 校車運行許可手續(xù)需要多部門辦理 那么為什么幼兒園無法辦出校車運行許可證來呢?記者聯系了本市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校車實行屬地化管理,嶗山區(qū)幼兒園的校車問題不是卡在交警這里,而是是卡在區(qū)政府那邊,必須要有政府的許可手續(xù)”,該負責人表示,辦這個許可手續(xù),需要有一套流程,“包括教育部門、公安交通部門一一許可,然后交警給檢驗”。
這位負責人表示,許可有了,交警經過檢驗車輛沒有問題 ,駕駛員是正規(guī)的校車駕駛資質,就給他們發(fā)校車牌運行許可證,“幼兒園買的這些校車都是專用校車,不能做其他用途,因此也賣不出去,只能當校車用,但是當校車用又沒有許可證,沒有許可證就辦不了正常年審”,這位負責人表示,因為車輛年審在填校車年審申請表的時候,會一份材料一份材料地核對,因為沒有校車牌,沒有許可手續(xù),就只能劃叉,就無法年審,“一下就卡掉了。”記者問起為什么前兩年可以正常年審時,該負責人表示,以前是幼兒園剛買的新車,“有很多項目不用測,所以一開始就不要緊,但等到第二年第三年參加年審的時候就開始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該負責人明確表示,只要幼兒園有所有的校車年審的手續(xù),“來了以后我們該怎么審驗就怎么審驗,加上駕駛員資質夠了,車輛也沒有問題,就可以上路了,但是現在沒有校車牌,即使我們給年審了,那些車也只能停在那里不能動”。
教體局 原則上不允許使用校車 隨后記者又聯系了嶗山區(qū)教體局,安全科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幼兒園校車的安全問題 ,不光家長,幼兒園自己也都特別重視,“好幾個地方幼兒園校車出事了,各地政府都特別重視,我們開會時提到嶗山區(qū)幼兒園校車沒有校車許可手續(xù),有些幼兒園園長認識到這個問題,主動提出來,咱們就按規(guī)定來,就不發(fā)校車了吧,但是可能幼兒園的工作方式方法不到位,導致部分幼兒家長不理解,這是家長從自己方便的角度考慮的,但是,這些校車確實都不具備資質,從安全角度考慮,不允許上路的”。
這位負責人表示,幼兒園原則上不允許使用校車,確需使用校車,必須使用幼兒園專用校車,“這是國家的明文規(guī)定,幼兒園提倡就近入園,家長接送,但是現在的情況是,幼兒園為了擴大招生范圍私開校車,有的甚至將面包車改造成校車,而這些幼兒園校車之所以辦不出許可手續(xù),大部分也都是車輛問題”。記者了解到,目前嶗山區(qū)公辦的幼兒園沒有開通校車的,大部分是民辦幼兒園,“他們從市場化的角度來考慮,怕孩子都走了,但要是大家都停了,就沒這個事了”,該負責人表示,個別幼兒園還存有僥幸心理,“但一旦出問題,幼兒園是第一主體責任,我們會加大查處力度,確實頂風而上的,該怎么辦怎么辦,因為《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已經出臺了,山東省近期也將要出臺校車安全管理辦法,對條例進行細化,辦法一出,我們嶗山區(qū)一定會嚴格執(zhí)行,對孩子負責,對家長負責,對幼兒園負責”。
記者查閱《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發(fā)現,條例所稱的校車,是指依照該條例取得使用許可,用于接送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上下學的7座以上的載客汽車。因此幼兒園并不包括在內,條例還明確,接送小學生的校車應當是按照專用校車國家標準設計和制造的小學生專用校車。嶗山區(qū)教體局安全科相關負責人表示,“都是安全問題,發(fā)幼兒園校車,無形中就增加了很多交通風險”,該負責人表示,嶗山區(qū)的開通校車的幼兒園都提供了相關手續(xù),“對校車這一新生事物有嚴格規(guī)定,但是這些幼兒園都不完全符合條件和規(guī)定,特別是車輛,原來說有個過渡期,但都沒明確過渡期是多長時間”,該負責人表示,在細化辦法出臺之前的這個過渡期內,幼兒園開通校車需要到教育部門備案,“在我們這里備案了,對基本情況我們都知道,這些校車現在跑著,按規(guī)定就應該去辦校車標牌,沒有校車牌公安交通就可以查”。記者了解到,到嶗山區(qū)教體局備案的幼兒園校車一共有37輛,來自20多家幼兒園,“原則上就是不允許使用校車,確需使用得按照規(guī)定來,幼兒園校車要是完全達到標準咱不能拒絕,但絕對是不提倡的”,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嶗山區(qū)教體局要聯合公安部門聯合行動執(zhí)法,“在沒取得校車許可之前,幼兒園一定要對駕駛員嚴格要求,不得超員,不得超速,要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杜絕一切安全隱患,因為拉的是孩子,他們年齡小,沒有自我救護能力”。
各有各的理,你怎么看 幼兒園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提高自身競爭力,紛紛開通校車;有校車接送孩子確實方便,家長省心又省力;政府部門從安全角度出發(fā),明確不允許開通校車。各有各的道理 ,對此您怎么看?歡迎撥打電話80889487與我們溝通。
實習生 林祥帥 記者 郝春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