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8月6日訊(記者 張同順) 8月5日,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做客“在線問政”,針對教育收費問題回答網友提問。不少網友關心幼兒園收費的問題。
有網友問,孩子在市區內的一所公辦幼兒園,最近要轉到別的幼兒園去,剛交的
托兒費能不能退?相關負責人答復,根據青島市物價局、青島市財政局、青島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青島市物價局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幼兒園應當按月收取保教費、住宿費,不得跨月收取。幼兒在園天數按照法定工作日計算。因幼兒自行退(轉)園,或因公共衛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幼兒園暫時停園(班)的,保教費、住宿費按月計退,其中當月入園時間累計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幼兒園退還半月費用;超過一半的,當月費用不予退還。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