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全省金融工作會議在濟南舉行。會議傳遞了一個重要信號,即明確了當前一段時期我省金融改革的主攻方向——深化地方金融改革發展。
將率先試點新型農村合作金融 農村資金互助社,一直被農民社員視為解決融資問題的“農民銀行”,近兩年在我省發展迅速,但也積聚了一定風險。
記者在會上獲悉,我省將在全國率先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試點,力爭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與我省農業農村發展相適應、運行規范、監管有力、成效明顯的新型農村合作金融框架。試點將在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基礎上,以支持社員生產經營為宗旨,規范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統一使用“農民信用互助社”專屬名稱,賦予其法人地位。在制度設計上,堅持“社員制、封閉制、民主管理”的原則,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不以盈利為目的,遵循合作社規則進行盈余分配,最大限度地減少風險外溢。
這項工作將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由設區的市政府組織實施,由主管或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業部門和供銷社主導,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審批和日常監管。
在具體實施中,該項工作將按照“先規范、后試點、再推廣”的步驟,先對我省部分地方已有的某些做法進行規范。據了解,此前,我省部分農民信用互助社存在公開設立類似銀行網點的營業大廳、營業柜臺,向生產合作社成員之外的群眾打廣告、推介宣傳,將信用合作資金貸給非社員等行為。
農信社逐步變身銀行類金融機構 農信社改革一直是金融界的熱議話題。這兩年,我省推進農信社改制農合行、農商行的步子很快,走在全國前列。但同時,農信社歷史包袱沉重,行政管理與股權關系問題日益凸顯。此次會議為地方農信社改革定準基調,明確要進一步提高資本“話語權”。今后,我省農信社改革將堅持銀行化、股份制方向,充分體現市場原則,建立以股權關系為核心的運行機制,逐步改造為運作規范、風險可控的銀行類金融機構。
有觀點認為,基層農信社已改制為農商行,便可自主運行。省政府調研分析后認為,這種操作需要一個過渡期,才能讓省聯社逐步淡出行政管理模式,過渡到通過股權參與公司治理的模式。
同時,目前,我省農信社監管評級在5級以下的重點關注機構尚有28家。在外部監管力量難以滿足需要的情況下,農信社體系內也需要一支防范管理風險的隊伍,需要一支可以參與公司治理、完善制衡機制的力量。
發展國資參控融資性擔保機構 針對省內融資性擔保機構數量多、但規模實力偏小的情況,我省提出做大做強融資性擔保機構。
據了解,我省融資性擔保機構戶均注冊資本僅為1億元,注冊資本5億元以上的僅8家,注冊資本10億元以上、能為直接融資提供增信服務的僅2家。小機構、民營機構與銀行合作存在困難,能夠發揮信貸擔保作用的機構僅一半左右。擔保平均放大倍數僅在2倍左右,遠低于10倍的上限。業內人士認為,如果平均放大倍數達到5倍,我省融資性擔保余額可達2500億元以上。
目前,國內金融界的主流觀點認為,融資性擔保公司的主要注冊資本金應由財政出資。我省提出,按照“增資擴股做大一批,重組聯合做強一批,提高標準改制一批,嚴格監管淘汰一批”的要求,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盡快壯大資本實力,發展專業化機構和國資參控機構,提升擔保能力和增信水平。
此外,我省將探索組建地方
金融控股集團,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方向,科學制定方案,適時推進實施。
記者 楊鵬 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