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8月7日訊(記者 孫曉 ) 7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根據《
日照市社會組織評估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信用建設,推動社會組織自治自律能力提升,本市開展2014年度
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
據了解,本次評估對象包括2012年6月30日前在本市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未參加過評估的社會團體(職工持股會除外)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均需參加評估。本次評估將按照市統一制定的2014年各類社會組織評估標準評估。評估指標體系及評分細則在網站發布(見日照社會組織網www.rzshzz.com)。
社會組織評估結果設置5個等級,社會組織評估等級有效期為5年,評估等級有效期滿前2年,社會組織可以申請晉級評估,未參加評估或者評估等級有效期滿后未再申請參加評估的社會組織,視為無評估等級。據介紹,對此次評估的時間安排上,2014年8月31日前,參加評估的各類社會組織填寫《日照市社會組織等級評估申請書》報送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2014年12月,對3A以上等級社會組織頒發等級證書和牌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