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民營經濟26條”正式發布
2017年全省私企要超130萬戶 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并充分討論,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全省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日前已經通過并向社會公布。
《意見》全文共六大部分26條,分別從總體要求、推進投資創業便利化、支持民營經濟轉型升級、改善要素市場環境、強化法治保障、加強組織領導等方面給我省民營企業全面減負。
我省民營經濟發展的主要目標是:到2017年年底,全省私營企業達到130萬戶以上、年均增長15%左右,個體和私營企業從業人員達到2000萬人以上、年均增長8%左右,民營經濟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達到50%以上。
推進投資 創業便利化 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各級政府編制行政審批事項目錄,2014年年底前向社會公布。提升行政審批效能,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防偽公章,實行“一個窗口”受理,部門協同辦理,統一發放。改善市場準入條件,按照“非禁即入”原則,實行統一的市全面放開競爭性經營行業和投資領域。改進和完善中介服務,允許民營企業自主選擇與審批有關的中介服務。各級各部門不得指定中介機構從事評估、認證等服務,允許企業跨地區自主選擇中介機構。
支持民營經濟 轉型升級 推動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鼓勵由單一產權結構向股份制轉變,逐步實現企業產權多元化,建立完善企業法人產權制度。鼓勵民營企業結構調整,完善土地、金融、財政政策,鼓勵民營企業制定和實施高于地方和國家的節能減排與用水效率標準,加快技術改造,兼并淘汰落后產能,降低能耗水耗,減少排放。
改善要素 市場環境 民營企業在授信、評級、信貸等方面與國有企業享有同等待遇。鼓勵民營企業吸納就業,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落實平等用地待遇,在土地利用和供應方面,落實民營企業與國有、集體企業同等待遇。抓緊建立起統一的社會養老、醫療保險體系,推動事業單位人員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鼓勵事業單位人員向民營教育、醫療、養老等機構流動。建立并落實地區、行業、企業之間社會保險轉移接續制度。
強化法治保障 依法查處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額外附加貸款條件、違規收取承諾費和資金管理費、搭售保險和基金產品等行為。嚴格規范各種涉企執法檢查,對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損害民營企業利益的,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全面清理規范行政機關、行業協會及各類中介機構服務收費,編制并公示“收費目錄”,嚴肅查處行政機關和行業協會對民營企業的亂收費、亂集資和亂攤派。行政機關開展涉及民營企業的各類評比、達標、升級、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關活動,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權限和程序報批,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民營企業收取費用。
記者 高擴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