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記者獲悉,市法制辦發布《 青島市供熱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現在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即日起到11日,市民可登錄青島政務網反映相關意見。根據意見稿,鼓勵和支持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住宅采用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采暖、制冷、供應熱水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用電優惠價格。既有公共建筑應當逐步改為使用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余熱等方式供熱。對于房間室溫不合格的,供熱單位應按標準向用戶退還熱費,
廚房供熱溫度低于10℃的,全額退還。
用清潔能源,用電有優惠 根據意見稿,供熱方面新增加了關于使用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優惠。鼓勵利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和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工業余熱發展供熱事業;鼓勵熱電冷聯供、燃煤清潔化應用和污染物超低排放等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研究開發和推廣使用;鼓勵多能源系統智能能效網絡建設。
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熱建設項目按照規定享受國家、省、市有關節能補貼。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熱建設項目進行補助 。新的意見稿中規定,住宅采用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采暖、制冷、供應熱水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用電優惠價格。
新建住宅實行計量用熱 新建住宅應當實行供熱計量用熱,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年度計劃,推行供熱計量用熱。意見稿明確,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應當符合有關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既有住宅擬實施供熱的以及位于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熱區域的,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優先組織進行節能改造,并符合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標準。
記者了解到,傳統的供熱計量方法是純按面積進行計算,而現在新的意見稿中提出,將在新建住宅直接采用計量用熱的方法,對于現有的建筑,將逐步改進推行新規。
廚房內溫度不得低于10℃ 根據規定,供熱單位接到對供熱設施漏水的投訴后,必須在接到投訴后的一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接到對供熱溫度等有關供熱質量的投訴,在采暖期開始后的十日內,必須在接到投訴后的五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在采暖期的其他時間,必須在接到投訴后的2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
采暖期內用戶室內供熱溫度不得低于18℃,廚房內溫度不得低于10℃。對被測房間室溫不合格的天數,供熱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用戶退還熱費:供熱溫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還熱費的20%;供熱溫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還熱費的50% ;供熱溫度低于14℃的,全額退還熱費;廚房供熱溫度低于10℃的,全額退還熱費。
6日,市供熱辦工作人員介紹,這次意見稿規定在廚房溫度不得低于10℃,屬于一項新增的參考標準。而對于供熱溫度的考察,供用熱雙方均可委托法定的計量技術機構對供熱溫度進行測定,確認被測房間供熱溫度不達標,屬于供熱單位原因的,供熱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保證供熱溫度達到規定標準。在供熱溫度達標之前均為室溫不合格的天數。
計量用熱 用多少熱交多少錢 “原來按面積收費,只要面積相同,不管平時是否在家、用多少熱都必須交納全部的供熱費用。而且在同樣的住宅中,所有的用戶都只能接受規定的室內溫度。”市供熱辦工作人員介紹,在相同的溫度下,也可能出現有的人覺得熱、有的人覺得冷的情況。采用計量用熱的方法,市民可通過自家的閥門對室內溫度進行設定,當覺得室內溫度達到所需時,就可以關小閥門。如果白天上班或者連續幾日出差,也可以關閉閥門,降低能耗。另外,工作人員還表示,供熱計量后,提倡用戶樹立節能觀念,進行自主消費,按照自身需要及時調節室內溫度。 記者 朱薪雨 郝園園 實習生 欒英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