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8月4日訊(記者 郝園園 朱薪雨 實習生 尹璐明) 記者4日獲悉,本市下發《關于深入推進
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從2014年起,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時限,逐步公開一些部門和單位的預決算信息。其中,市級部門預決算從2014年起都要公開;區(市)級部門先公開2014年當年預算,從2015年起公開當年預算和上年度決算,2016年起專項業務費也公開。
根據通知,部門預決算由各部門和單位負責公開,公開時限為財政部門批復預決算后15個工作日內。其中 ,市級部門預決算從2014年起都要公開;區(市)級部門先公開2014年當年預算,從2015年起公開當年預算和上年度決算。2014年部門預算應于第三季度前公開。
除涉密部門、單位外,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和單位,都要公開本部門及其所屬單位通過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
三公”經費預算和上年度“三公”經費決算。公開內容包括“三公”經費預決算總額和分項數額,并對增減變化原因進行說明,“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應細化公開為“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務用車運行費”。各部門和單位公開“三公”經費決算時,要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 、人數、經費總額等。
“三公”經費預決算應與部門預決算同步公開,其中,“三公”經費預算公開時間原則上不晚于當年第三季度。市級“三公”經費預決算從2014年起都要公開;區(市)級先公開2014年當年預算,從2015年起公開當年預算和上年度決算。
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提高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和支出用途的透明度,從2014年起,逐步公開市級專項資金預算安排和執行信息。
2014年,先從每個事權管理部門中選取1~2項公共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公開。從2015年起 ,除涉密等不宜公開的資金外,從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安排的專項資金全部公開。從2016年起,將專項業務費納入公開范圍。
2014年部分專項資金公開工作,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從2015年起,在市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當年預算后的30個工作日內開始公開。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