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消費觀念的不斷進步,網絡購物以其方便快捷的優點為廣大消費者所鐘愛。但網絡購物的"非現場性"所導致的消費者和商家的信息不對等也使得消費維權更加困難。記者了解到,
市工商局近日專門成立了網監處,并于今天啟動
網購退貨整治行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反映 網購退貨遭商家拒絕
昨日,李滄區工商局收到遠在濟南的徐女士的投訴,稱其在某網站上購買的兒童家具出現問題,協商退貨時卻遭到"冷處理"。徐女士稱,今年7月10日,她為自己6歲的女兒蔚蔚在網上購買了一套兒童書桌,7月13日到貨。滿心歡喜的母女倆拆開包裝后,卻發現書桌太大,根本不適合剛滿6歲的蔚蔚。于是徐女士聯系青島的賣家要求退貨。但賣家表示,兒童書桌并沒有明顯的質量問題,不同意直接退貨。雙方初次協商未果,之后幾天,徐女士再也無法聯系到賣家,無奈之下其便請求李滄區工商局幫助協調退貨。
接到申訴后,李滄區工商局依據徐女士提供的商家名稱和地址,到現場進行了調查核實。該商家稱確有此事,但表示自身沒有責任,并以書桌沒有質量問題拒絕退貨。
處理 工商調解后商家退貨
隨后,
工商人員向該商家講解了新《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賦予了網購消費者7天的"反悔權",消費者可在適當期間單方解除合同。
經過耐心調解,商家最終同意為徐女士退貨,待貨到后立即退款,由徐女士承擔來回運費。同時,
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網購時,要先問清楚賣家名稱、地址和選擇的運輸物流送貨方式。在遇到問題申請退貨時才可以通過法律維護合法權益。
調查 今年網購投訴量激增
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如今網上購物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人們所接受,尤其是在五一、國慶節、雙十一、雙十二等各種網絡購物消費旺季時,網購糾紛也隨之呈現階段性投訴高峰。新消法實施后,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明顯增強,我市網購投訴數量也呈現上升趨勢。 2011年網購服務投訴數量為91例,2012年為97例,而今年僅上半年,網購投訴就達到上百例。
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投訴內容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商品質量良莠不齊。在消費者投訴中,商品質量問題最多。有些經營者銷售的商品外包裝、實物、說明書三者內容不符,有些進口產品的包裝盒上都是外文,有的店鋪用仿品冒稱正品,有的甚至違法銷售"三無產品"、違禁品、走私貨。二是宣傳與實物不符。一些經營者在宣傳中借助夸張的推銷辭令、非實拍圖片、虛構的交易記錄或交易評價等,突出性能優點,遮蓋自身缺點,讓原本平常甚至劣質的產品,在"被包裝"之后成為了精美的"暢銷品"。三是售后服務跟不上。一旦發生糾紛,經營者常以各種理由拒絕退換貨,不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特別是一些團購網站,由于網站與商戶間職責不明,很難在短時間內解決售后問題。
探因 異地維權導致難落實
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雖然7天無理由退貨法規對于消費者維權是個有力支持,但由于多屬于異地維權,因而實際操作中困難重重。 "大量的投訴實例表明,消費者普遍對購物網站的信息表述理解不清,知情權不能得到保護。網購的跨地區服務給投訴的受理與調查造成困難,有些經營者甚至故意隱瞞地址或虛假經營地址,造成難以尋找被投訴對象的現狀,導致無法維權。此外,網購格式條款不公平。網絡格式合同容易受到消費者的忽視,而經營者往往利用格式合同免責,或者未以合理的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但是發生糾紛后經營者又往往以此為由拒絕承擔責任。 "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當前的投訴情況看,主要為青島本地消費者投訴外地網商,主要以淘寶、京東商城上的商戶居多,按照相關規定,需要當地工商部門處理,青島工商部門只能通報情況,協調對方予以處理。
工商成立網監處今天起專項維權
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隨著網絡投訴數量快速增加,網絡維權要求也越來越高,為了適應新形勢,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權益,青島市工商局專門成立了網監處,全面維護消費者的網絡維權事宜。記者獲悉,為了規范網絡購物行為,凈化網絡購物環境,更好地維護青島消費者的網購權益,市工商局將于近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記者 李德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