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2006年下發的相關文件,提高山東省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至今有8年之久。7月21日,記者走訪發現,
高溫補貼在很多單位仍然是
空頭支票,員工因為擔心報復、嫌麻煩等原因很少舉報,單位違法被查的也不算多。據介紹,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逾期未改正的,最高可處20000元
罰款。
高溫補貼按四個月計發 據了解,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發放的用于給員工緩解酷暑的高溫補貼。每年夏季,隨著氣溫的不斷升高,就有很多市民關心防暑降溫費標準及發放等相關事宜。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據《關于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魯勞社〔2006〕44號)文件相關規定: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亦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正常勞動的天數折算發放。
按照調整規定,青島市目前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所發防暑降溫費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而且,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省政府令第239號)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者戶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飲料和含鹽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溫費。
單位被查處的不多 記者采訪了解到,雖然仍有單位不發高溫補貼,但是市、區兩級勞動監察部門接到的舉報并不多?!俺遣幌敫闪?,不然怎么去投訴啊,要是被單位知道了 ,那豈不會被報復?!?月21日 ,市民王麗的說法是很多受訪者一致的想法?!皢挝灰嵌喟l點工資,員工大多也不太計較,畢竟高溫補貼不是大錢,關鍵是企業對員工的薪酬要好,我要是去舉報不發高溫補貼,說明我對這個單位已經徹底失去信心了。”
記者從青島市勞動監察局了解到,對企業勞動關系的監管目前是“三級監管”,中央、省駐青企業屬于省里監管,市屬企業屬于青島市監管,外資企業、私營企業等屬于各區監管。對高溫補貼的監管也是按照這三級進行的。一直以來,青島市勞動監察局負責的青島市500余家市屬國有企業,一直以來沒有發現不發放高溫補貼的違法行為,也沒有接到過相關舉報和投訴。
對青島市各區勞動監察部門每年查處的情況 ,記者采訪到每年接到的舉報并不算多?!捌鋵?,員工不用擔心舉報單位不發高溫補貼會被報復,我們都會為舉報人保密的,員工反映情況也不用非要留下真名真姓 ?!眲趧颖O察部門的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還是希望員工能提供舉報信息,因為青島每個區所負責的企業都好幾千家,僅僅憑勞動監察的執法力量發現難度相對大一些,市民只要投訴,執法人員就會根據線索對相關企業的勞動關系各方面進行檢查。
不發降溫費最高罰2萬 記者還了解到,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省政府令第239號)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據悉,本市每年都會展開檢查行動,檢查企業發放高溫補貼的情況。今年,勞動監察部門將在近期開展發放高溫補貼的專項整治活動。記者 張同順 實習生 呂慧敏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