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7月18日電 中央檔案館18日公布了
日本戰犯笠實的
侵華罪行自供提要。
據笠實1954年11月筆供,他1906年生于日本福岡縣,華名李實。1939年來華,曾任偽山西省臨汾縣公署財務輔佐官、壺關縣政府顧問等職。
重要罪行有:
1943年11月25日~1945年8月15日,“我任壺關縣政府顧問時 ,因為收奪食糧和輕重工業原料,餓死了該縣的和平居民 150名”。“掠奪了一城和58個村的谷、高粱、小麥、玉米等食糧,合計1087萬斤,羊毛約8000斤,羊皮約500張,牛皮約30張”。
1944年6月~10月,“討伐壺關禾登村。……作戰中在該村殺害指導員1名和民兵10名”。
1945年2月,“逮捕了縣政府教育主任陳某,新民小學校校長張士達和其他公務員 6名”,命縣長“殺害上記的家伙”。
1945年3月,命令部下“討伐壺關三王頭村”,“日軍用輕機槍掃射,射死了和平居民19名”。
日本戰犯神野久吉侵華罪行自供提要公布
對村民使用噴嚏性瓦斯 據新華社北京7月19日電中央檔案館19日公布了日本戰犯神野久吉的侵華罪行自供提要。據神野久吉1954年11月筆供,他1941年3月參加侵華戰爭。重要罪行有:
1941年6月13日,在平谷縣執行“警戒行動”中,“逮捕約20名村民禁閉在窯洞里,投入了兩個噴嚏性瓦斯,并在外頭監視禁止外出共約15分鐘左右的時間”。
“我在日本軍時代,殺人17件177名”,“強奸24件24名,強奸未遂5件5名,逮捕10件24名”。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