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2日電 中央檔案館12日公布了
日本戰犯城野宏的
侵華罪行自供提要。據城野宏1955年1月筆供,他于1914年出生在日本長崎市,1938年到中國東北參加侵華戰爭,1949年4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41年,掠奪中國的資源,“加強了對日帝鐵等軍事物資的供應”。
1943年11月~1945年8月,“4次派遣1500余名機動兵力配合日軍攻擊中國人民和八路軍。派遣兩個大隊掩護開采煤鐵礦產,并以保安隊在全省掩護征集食糧15萬噸,鐵約20萬噸獻給日軍?!?br>
1946年~1949年,“我參加5次閻錫山所進行的反人民作戰,抵抗解放軍,給解放軍二千幾百名的損害,給與居民以巨大的損害與破壞”。
1948年10月,“我和今村方策共謀策劃,使第10總隊加入太原東山戰斗,給解放軍造成約一千名的損害,組織(阻止)了太原的解放?!薄拔以慷檬喟l瓦斯彈落于解放軍陣地炸裂”。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