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訊(記者王茂林通訊員王海紅李贊)記者從
山東省財政廳獲悉,從今年起,對用人單位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
傷殘津貼、
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這是我省連續第十年
提高工傷保險待遇。
具體調整內容包括三個部分:一是傷殘津貼統一按照傷殘級別調整,對符合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每人每月分別按276元、266元、256元、246元的標準增加;二是生活護理費以統籌地區2013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修訂)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比例確定;三是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配偶每月增加105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8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20元。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