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17日)從
山東省
政府法制辦獲悉,15名專家學者、法律實務工作者,被擬定為山東省人民政府
法律顧問,2014年7月18日至7月24日面向社會公示。
據介紹,5月4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各市人民政府應當在2014年9月底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2014年12月底前,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并組織開展活動。省政府法制辦嚴格按照評選程序和標準,從“山東省法律專家庫”中擇優選擇有關專家學者、法律實務工作者,并邀請全國知名法學專家,擬定為山東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省政府法律顧問聘期為2年,期滿可以續聘。省政府法律顧問承擔六大職責: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律論證、合法性審查;重要政府立法項目和規范性文件的研究、論證;重要、疑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的研究、論證;重要經濟項目、資產處置、涉及社會穩定的重要事項、重大突發事件的法律論證;國內外重要合同、協議的審查、洽談;省政府交辦或者委托的訴訟、仲裁及其他工作事項。(張春曉)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