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殘聯獲悉,根據
我市教育救助和獎勵辦法,市殘聯將對全市貧困
殘疾學生進行獎勵救助。符合救助條件的
低保家庭中殘疾學生和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家庭子女,須由本人在每學年開學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殘疾人證、學生證、低保證等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區、市殘聯填寫《
申請表》,由區、市殘聯進行申請受理和審查,審查通過后,教育救助資金由當地街道(鎮)發放。
除了教育救助,還將對殘疾
大學生進行教育獎勵。具有我市戶籍,通過國家統一考試,升入國家認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正規國民教育的殘疾學生,按照專科3000元、本科4000元、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6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具有我市戶籍,參加全國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廣播電視大學考試,獲得專科畢業證書的殘疾學生一次性獎勵2000元;獲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的殘疾學生一次性獎勵3000元。符合獎勵條件的殘疾大學生,須由本人在每學年開學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殘疾人證、錄取通知書等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區、市殘聯填寫《申請表》,由區、市殘聯進行申請受理和審查,審查通過后,教育獎勵資金由當地街道(鎮)發放。
我市2014年度殘疾人教育救助和獎勵個人申請時間為7月21日-8月15日。對當年符合教育救助和獎勵條件,但因個人原因未能按時向當地區、市殘聯申請教育救助和獎勵的學生,次年不再重復受理往年的教育救助和獎勵申請。
????救助范圍和標準
救助范圍救助標準
具有我市戶籍的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普通中等教育和職業中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低保家庭中的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在殘聯及各級殘疾人培訓基地接受教育、培訓的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均符合救助條件。
對六區低保家庭中殘疾學生和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每年救助600元;接受普通中等和職業中等教育的每年救助1000元。對四市低保家庭中殘疾學生和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每年救助300元;接受普通中等和職業中等教育的每年救助600元;對在外地中等專業學校接受學歷教育的青島籍低保家庭中殘疾學生和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子女每人每年救助2000元(同時享受中職國家助學金和中職免學費補助兩項政策的學生不再救助)。對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青島籍低保家庭中殘疾學生和低保家庭中殘疾人子女每人每年救助3000元(已享受國家助學補助的學生,高于補助標準的不再補助,低于補助標準的補足標準)。在殘聯辦的殘疾人教育培訓機構中接受學歷教育的青島籍殘疾學生免收學費、教材費、住宿費、鑒定費和生活費。在市及區、市殘疾人培訓基地培訓的殘疾人實行免費培訓。(記者 徐美中 通訊員 馬朝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