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淑芬
生活日報7月13日訊 章丘市民辛女士致電本報96709熱線稱,近日,她把自己和孩子
戶口轉到丈夫名下,丈夫戶口所在的章丘市明四居委會讓其繳納了5000元錢,“朋友都說這錢不該交,記者同志,您說俺該不該交?”
孩子
落戶先交5000塊
7日,辛女士到章丘明水鎮派出一所給孩子辦身份證,“孩子滿16歲了,要參加考試,需要身份證。”可派出所民警告訴她,她和孩子所在的繡江居委會已經撤銷了,孩子需要重新落戶。
這話要從18年前說起,1996年,那時流行城鎮戶口,辛女士也花錢將自己辦成了農轉非,并落戶到繡江居委會。1997年她與丈夫結婚,1999年生子,“孩子生下來就跟著我的戶口在繡江居委會。”
直到現在給孩子辦身份證,辛女士才得知原來的繡江居委會已經撤銷了,“可俺和娃的戶口咋辦啊?”本來,民警建議她先落到房產證所在地址上,但這不是長久之計,“孩子考學開證明啥的就沒處蓋章了。”辛女士左思右想,決定把自己和孩子戶口都轉到丈夫名下。
辛女士的丈夫戶口在明水鎮明四居委會,一位負責戶籍的董先生告訴辛女士,“這事可以辦,不過得花錢。”當時著急落戶,辛女士便答應了,“說是交5000元錢,交了就能落,為了不耽誤孩子,我趕緊把錢交上了。”
這是空掛戶口
管理費 不過交完錢后,辛女士就開始納悶,“我孩子戶口落到他爹名下,咋還得交錢呢?”她問了不少朋友,朋友也覺得不應該交錢,“記者同志,你說俺這錢到底該不該交啊?”
9日下午,記者聯系到濟南市公安局戶政管理處的王姓工作人員,他說,“現在農村屬于集體戶口,村里有自己的戶政管理員,這5000元很難說合理不合理,要看他們村里或者居委會是如何制定的。”
面對辛女士的疑問,明四居委會的戶政管理員董先生說,“這錢是辛女士和孩子兩個人的戶口管理費。而且,他們是空掛戶口,管理起來比較麻煩。”原來,辛女士丈夫的戶口原本也不在這,是當時跟著自己的前女友過來的。
“倆人沒結成婚,但戶口空掛在這了。”董先生表示,這5000元錢是村里研究通過的,只交一次,辛女士和她的孩子也無法享受村里的村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