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報以《“空房”冒出四口人俺的戶口落不下》為題,報道外地青年小王買了房子,原房主不遷戶口落不了戶的情況。記者回訪得知,如果小王急著
落戶,還有一種辦法可行。
7月1日記者聯系到小王,得知辦理落戶的事情暫時沒有進展。記者從警方獲悉,若退一步,實際上還是有解決方案的:根據現行的戶籍政策,可以給小王他們辦理分戶落戶,也就是將小王他們房產的戶籍分成主副兩個戶口。由于該地址已有戶籍信息,只能以原有的戶籍為主,小王他們為副。
民警說,落在房子里的戶口如果沒有地方遷移,可以申請落成該處房子的分戶,但這樣做也需要本人申請。在原房主不到場的情況下,小王他們可以先落到分戶下,只要手里有房產證,孩子上學之類的情況應該都不會有影響。記者向教育部門了解到,這樣落戶不會影響到孩子上學,但需要派出所開出相關情況證明,這樣一來,落在分戶下是不是就沒有什么影響了?
就此,記者采訪了多名法律界人士,他們認為這種辦法能夠解決眼前的問題,但不是一種萬全之策,也不是長久之計,“新房主在需要出示房產證明時 ,就同時需要出示公安部門的相關證明,這對新房主來說肯定是一件麻煩事。而且,這樣也會影響房屋再次出售。”
在房屋轉手這一問題上,記者向房產從業人士咨詢了解到,市民將戶口分戶落戶,在今后碰到房屋再買賣、拆遷等問題時 ,可能有麻煩。“曾經有這么一個情況,房子里有一個戶口遷不走,買房人要求再便宜10萬元才會買,房主沒辦法只好接受了。”科威國際不動產
青島分部的孫杰講述了這樣一個例子。
正因這些潛在的問題,小王他們很糾結,這戶口到底什么時候、怎么才能辦利索呢?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