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草案不含“地溝油” 鮮為人知的是,《
青島市
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最初起草名稱是《青島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這與現行的《辦法》有著巨大的區別,而這一區別表現在法規中的第三條。在現行法規中,第三條為“本辦法所稱餐廚廢棄物,是指從事餐飲經營活動的企業和機關、部隊、學校、企事業等單位集體食堂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食物殘渣、食品加工廢料和廢棄食用油脂。”而在起草時,這一條文并沒有最后的“廢棄食用油脂”。
市市政公用局法規處副處長尤順玲介紹,餐廚廢棄物包括兩大部分:餐廚垃圾 、餐廚廢棄食用油脂,但是廢棄食用油脂有相關的管理部門,雖然沒有非常詳細的規定,但是并不適于納入到起草的法規中。在草案報送到市政府法制辦后,法制辦方面認為應當將餐廚廢棄食用油脂一并納入,隨后組織多個部門進行討論,得到了各部門的積極響應,最終草案被返回修改時,加入了“廢棄食用油脂”,通俗地說,就是地溝油。
“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改變,絕不僅僅是定義概念的變化。”尤順玲介紹,在餐廚廢棄物中,油脂占了相當的比例,這一變化產生了兩個重大影響,第一個是讓《辦法》的監管能力和范圍得到了大幅的擴大和覆蓋,第二是使得餐飲單位廚房中產生的絕大多數餐廚廢棄物 ,都能統一監管,避免了出現多部門、多法規的多頭管理,減少可能出現的監管空白情況。
近20次修改,垃圾桶終免費 《辦法》從起草到最終實施,共計修改了近20次,征求的意見以及調研的工作量,很難用數字來量化,反復論證、修改并不是咬文嚼字,在各種觀點的碰撞中,就會產生一些實用的內容。陳世偉介紹,《辦法》第九條規定,“餐廚廢棄物收運單位應當免費設置相應數量、符合標準的餐廚廢棄物專用收集容器。”這一條在起草時就已經存在,但當時并沒有現在的“免費”兩個字,因為在一開始大家想到了應該設置專用收集容器,也就是專用的垃圾桶,但并沒有想到費用問題。
在幾經修改、討論的過程中,他們開始注意到這一條文。“以前很多飯店的餐廚廢棄物都是自己賣了,對他們來說這些廢棄物還是可以換來收益的。”陳世偉介紹,而為了整個城市的未來發展,讓餐飲單位不能隨意出售餐廚廢棄物,本身可能就會產生不理解甚至抵觸情緒,這會給推行餐廚廢棄物的分類收運帶來潛在的困難,也正是出于這種因素考慮,在經過多部門的協調溝通后,最終確定為“免費”提供,希望能夠通過這種方式來減少企業、單位的顧慮,并促進分類收運的快速推廣。
《辦法》實施已經過去1年多了,情況正在向著好的方向發展,市民能夠感受到的,是餐廚廢棄物所造成的環境污染正在越來越小,潛在的,是“地溝油”受到了約束而遏制流入社會的可能,這項關于城市的事,顯然還只是剛剛邁出了第一步。
在陳世偉看來,《辦法》中將餐廚垃圾與餐廚廢棄食用油脂分類收運,只是垃圾分類路程中的一步。隨著社會經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和觀念的提升,人們從沒有分類的概念到現在正在逐步增強的分類意識,正處于一個轉變的時期,這也是城市垃圾處理,從大分類至小分類的必然過程,比如分成建筑垃圾 、日常生活垃圾 、餐廚垃圾 、果蔬垃圾等等,分類的目的是在垃圾中找到可再利用的資源,采取更高效的方式來利用,對無用的垃圾 ,進行處理時,盡可能地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分類只是第一步,當達到完善的分類之后,就需要探討更深入的問題,比如怎樣讓垃圾徹底的無害化處理、垃圾制成的生物柴油怎樣才能更好、制造的天然氣質量更高。
■立法樣本之——
—《青島市膠州灣保護條例》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們對膠州灣的占用越來越大,有資料顯示膠州灣的面積從1986年的567.95平方公里,到 2005 年減少到了356.60 平方公里,面積減少了37.2% 。這直接導致膠州灣自我凈化能力減弱,不僅破壞了膠州灣的生態環境 ,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青島的環境 。記者了解到,在2009年的《海洋環境保護條例》中 ,設立了膠州灣特別保護規定,但從實現對膠州灣終極性、永久性保護的角度出發,應該專門搞一個地方性法規。
經過幾年的努力,新制定的《青島市膠州灣保護條例》即將出爐。記者了解到,在這項條例中,嚴禁任何形式的填海,確保膠州灣不能人工縮小;整治膠州灣環境 ,嚴格控制沿岸20多條入灣河流對膠州灣的污染。該《條例》不僅適用沿岸區市,即墨、萊西不靠近膠州灣,但有入灣河流如大沽河、墨水河經過的,也納入了條例適用范圍;采取一切措施保護和修復膠州灣生態,包括海洋內部還包括膠州灣沿岸的濕地。保護膠州灣岸線,禁止填海,對自然存在自然岸線堅決不能動,恢復部分過去的海岸線,通過這些措施,膠州灣海域將會有所擴大。
青島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萬振東告訴記者,在制定該《條例》時,他們曾圍著膠州灣從團島到黃島實地調查了兩圈。每到一個村莊都會跟當地村民交流,對沿途的項目也進行了調查。此外,《條例》制定過程中 ,還邀請了青島市的海洋科研機構和專家,召開專家座談會。
該《條例》將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立法效果之——
—金融法規引來“金鳳凰” 隨著我國現代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以及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對法制建設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而作為外向型城市的青島,除了要進行各方面的改革,還肩負著重要的開放任務。“給我印象比較深的是,在和外商談判的時候,對方往往會提出讓地方人大出一個相關文件的要求。”青島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萬振東告訴記者,在外商眼里,中國的人大相當于西方國家的議會,只有通過人大固定下來的法規才能避免朝令夕改,也才更可信。
此外,為了發展金融業,幾年前青島就開始為金融機構落戶青島打造軟環境。2012年8月31日青島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通過了《青島市金融發展促進條例》。“這個條例中,明確規定為吸引各類金融機構總部落戶青島,制定了一系列吸引人才的措施,此外,還規定在鰲山衛建立與金融中心配套的教育培養機構,培養大批的財富管理人才。”在青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辦公室新聞發言人藍海華看來,這部地方性法規的制定、實施,對于青島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的落地有著直接作用。它的實施,意在吸引“總部經濟”,金融機構來了,就是給青島造血,推動其他產業發展。本版文/記者 劉鵬 李保光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