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官方網站對外發出《關于并軌后公共租賃住房有關運行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完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資格復核制度,并要求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期。記者從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獲悉,目前,我市各類
保障房并軌政策研究已近尾聲,此次住建部下發的意見內容多數已納入我市即將出臺的保障房并軌新政之中。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新政正在執行審批流程,
公租房差別化租金機制將是新政最大看點。”
變化 廉租房將要并入公租房 根據《意見》,并軌后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包括原廉租住房保障對象和原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即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及符合規定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針對由于保障群體不完全一樣,需要分別申請、排隊,導致群眾申請不便的問題,《意見》指出,各地要整合原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受理窗口,方便群眾申請。要明確并軌后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收入審核部門職責及協調機制。落實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承諾和授權審核制度。社會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的分配要納入政府監管。符合規定條件的住房保障對象,到市場承租住房的,可按各地原政策規定,繼續領取或申請領取租賃住房補貼。
市住房保障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正在審批中的各類保障房并軌新政已經考慮到并軌后的管理問題,針對我市實際情況,將對申請流程進行相應調整。
亮點 并軌后實行差別化租金 《意見》還要求,各地應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期,對登記為輪候對象的申請人,應當在輪候期內給予安排。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制定公共租賃住房合同示范文本,明確租賃雙方權利義務。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原則上按照適當低于市場租金的水平確定。已建成并分配入住廉租住房統一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對已入住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其租金水平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對于新增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應采取租金減免方式予以保障,不宜按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水平先收后返。
針對《意見》內容,市住房保障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市公共租賃住房的配租已實行輪候排序制度。市住房保障機構按照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輪候排序規則對申請家庭分類進行綜合(評定分值)排序,確定入圍家庭。選房順序以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公開搖號依法公證,并在市監察部門及申請家庭代表的監督下進行。綜合排序結果、入圍名單和選房順序通過媒體對外公布。
對于市民關注的租金問題,新政原則上按照適當低于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確定。政府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將根據承租對象的住房和經濟狀況等分類確定租金標準,實行差別化租金。
探索 承租人間有望互換住房 為杜絕并軌后公租房的各種欺詐行為,《意見》此次特別強調應對公租房加強使用退出管理。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托的運營單位應當依合同約定,切實履行對公共租賃住房及其配套設施的維修養護責任,確保公共租賃住房的正常使用。完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資格復核制度,不再符合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條件但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條件的,可繼續承租原住房,同時應調整租金。承租人違反有關規定或經審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應退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另外,《意見》中還首次提出公租房承租人可互換住房的條件:經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同意,承租人之間可以互換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對此,市住房保障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意見目前并未寫入青島將發布的保障房并軌新政之中,但是對這一內容也沒有明令禁止。 “保障房的配租是根據不同家庭情況,如人口水平、地理位置、可承受租金水平等因素考慮的,互換的可操作性不大,因此未納入此次新政考慮范圍。不過,如果此后有一定比例的承租人對互換有需求,我們也會根據情況出臺補充規定或通知再加以完善。 ”
今年籌建保障房公租房占了七成 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已連續八年列入市政府市辦實事,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條件得到了明顯改善。據統計,2013年,青島市共落實各類保障性住房18173套,配租配售各類保障性住房9404套,保障性住房正成為許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改善居住條件的重要渠道。
2014年,我市將進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特別是逐步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籌力度,今年,我市共計劃建籌各類保障性住房15000套,其中公共租賃住房占七成,配租配售各類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力爭讓更多的住房困難家庭享受到政府的優惠政策。
目前,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正對在建項目進行全面梳理,根據工作安排,計劃于7月中旬發布預銷售公告,公告中將對擬銷售項目的位置、房源數量、價格以及登記時間和登記方式做詳細說明,同時在住房保障網發布申請家庭計分分布區間。
記者 劉蘭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