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和4% 的稅率統一調整為3%
半島都市報6月30日訊(記者 喬秀峰) 記者從市國稅局了解到,經國務院批準,青島市自2014年7月1日起,簡并和統一
增值稅征收率,將6%和4%的增值稅征稅率統一調整為3%。根據初步測算,簡并統一征收率后,全市將有近400戶納稅人受益,年減稅金額約1.2億元,其中,2014年下半年預計可減稅6000萬元。
據了解,此次政策調整涉及的現行特定一般納稅人征收率項目主要包括: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部分
建材產品、自來水生物制品,征收率由6%降為3%;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典當業銷售死當物品,征收率由4%降為3%;營改增試點納稅人提供的公共交通運輸等試點服務,保持3%征收率不變。納稅人如果對稅率征收存在任何疑問都可以登錄青島國稅局網站(http://www.qd-n-tax.gov.cn/)下載最新政策信息進行了解。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