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垚烽 對于
民間長期以來形成的某些
地域歧視觀念,應加強宣傳引導,使之自然地改變、消亡;而對于官方及制度層面的地域歧視,則必須堅決制止,其中首先應該改變的是不合理的戶籍制度。
“廣東人看全國人,都是窮人”“上海人看全國人那都是鄉下人”“那么哪里人看全國人都是基層呢?嗯……北京人!”今年5月,音樂劇《Q 大道》在北京上演,幽默地探討了地域歧視的話題,引來了觀眾陣陣笑聲。但現實中,人口流動性的增加并沒有使地域歧視現象消亡,“你是哪里人”依舊困擾許多人。(6月13日《人民日報》)
從搜狐網針對此話題所做的網絡調查結果來看,有高達七成的網民認為當前中國社會地域歧視現象嚴重,而覺得“很少”的僅有不到10%。但其實,地域歧視的問題并非中國獨有,許多國家都存在,有的甚至還導致了國家的分裂。
說起來,地域歧視的產生,與過去各地區間相對獨立、封閉發展所形成的區域差異有關,而在海量信息快速獲取、萬里路程一日可達的今天,地域歧視的現象之所以仍然未能消亡,則主要是因為社會意識的改變往往滯后于社會現實的演進 。相比老一輩人的“固執己見”,應該看到,年青一代的地域觀念已相對模糊,這也為將來進一步消除地域歧視提供了可能性。
事實上,人們通常所說的地域歧視大抵包含兩個子系統:一個是民間自發的地域歧視,比如上海人看不起鄉下人,沿海人看不起內地人;另一個是官方、制度層面的地域歧視,像早些年深圳市公安局公然懸掛“打擊河南籍敲詐勒索團伙”橫幅事件便是一個典型。不可否認,這兩種地域歧視都破壞了社會和諧公正,但相對而言,后一種歧視的危害性要更大,負面影響也更為深遠。
畢竟,民間的地域歧視固然不應該,但其作用終究有限,頂多就是不讓子女嫁(娶)某個地方的人,或者平日里不與其所歧視地域的人來往、交朋友。而官方制度層面的歧視就不同了,因為根據法律和行政常識,政府必須平等地對待每一位公民,如果都像北京有些事業單位那樣,在招聘時動輒“只限北京戶籍”,那么不僅嚴重損害公民的平等就業權,而且還會人為制造甚至強化已有的地域歧視。
對于地域歧視,我們固然應同聲譴責,但在具體的群體和情境中,不妨有區別地加以對待。對于老百姓中間長期以來形成的某些地域歧視觀念,應加強宣傳引導,使之自然地改變、消亡;而對于官方及制度層面的地域歧視,則必須堅決制止。換言之,消除地域歧視,官方應走在民間前面,而這其中,首先應該改變不合理的戶籍制度。
要知道,如今的地域歧視,與其說是生活在甲地的人對于生活在乙地的人的歧視,毋寧說是生活在甲地并擁有甲地戶口的所謂“土著”對于同樣生活在甲地但仍持乙地戶口的新居民的歧視。如果能撤掉戶籍這道制度藩籬,那么目前大部分的地域歧視將失去準心。否則,媒體再多的宣傳引導也抵不上一個戶口對人們的“地域教育”,如此,地域歧視能不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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