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
單獨兩孩”政策在省人大常委會全票表決通過,魯版“單獨兩孩”政策正式開始實施。
修正后的《山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獨生子女的,經夫妻雙方申請 、縣級衛計行政部門批準,就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另外 ,我省還取消了被稱為一胎“準生證”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生育一胎只需生育后登記即可。
修改后的《山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明確規定,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獨生子女的,經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衛計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這將此前“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經夫妻雙方申請 、縣級衛計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的“雙獨兩孩”政策改變為如今的“單獨兩孩”政策。
修改前的《山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夫妻可以自行選擇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時間,但在生育前應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進行生育登記,免費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憑手冊享受計劃生育優先優惠服務。
也就是說,在此之前,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是生育一胎的前置條件,因而,《計劃生育服務手冊》也有“準生證”的形象說法。
現在,山東為了徹底解決辦證難的問題,決定徹底取消“準生證”制度。新修改的《山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第一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選擇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時間,依法享受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在生育后三個月內應持《出生醫學證明》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鄉(鎮)政府或者街道辦進行生育登記,享受計劃生育優先優惠服務。
取消《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后,我省還將《山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原來的“醫療保健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提供孕產期保健和接生服務時,應當查驗孕產婦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者生育證;發現無《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者生育證的,應當在三日內告知該機構所在地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修改為“醫療保健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提供孕產期保健和接生服務時,應當查驗孕產婦的生育證;發現無生育證的,應當在五日內告知該機構所在地縣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
修改后的《山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還規定,夫妻一方為六級以上殘疾軍人的,經夫妻雙方申請 、縣級衛計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齊魯晚報》供稿
解讀 1 頭胎為雙胞胎不符合政策 5月30日下午,山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了山東省“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情況,并對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了回答。記者了解到,頭胎是雙胞胎或多胞胎,不能再享受“單獨兩孩”。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以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此次單獨兩孩政策,之所以稱“兩孩”(“二孩”)而非“二胎”,是強調生育的“數量”而非“胎次”,“單獨兩孩”更為準確。如果第一胎生的是雙胞胎或多胞胎,就不能適用單獨兩孩政策了。
2 享受單獨兩孩有三個限制 5月30日新規正式生效后,符合條件的可以根據各自情況依法申請再生育。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夫婦,符合單獨兩孩政策:一方為獨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養了一個子女;雙方或一方戶籍登記在本省。
根據《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精神,獨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養的唯一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 ,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