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5月29日訊(記者 林剛 韓小偉)“按照
拆遷前的地址,孩子應該在北京路小學上學,但我們戶口還沒遷,而且北京路小學離我們安置點莘縣路非常遠,像這種情況該咋辦?”29日市民王女士致電本報熱線96663反映。
市南區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王女士這種情況,就要帶好回遷協議、暫住地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到原居住地所屬小學先為孩子報名,然后再根據回遷后的具體地址申請轉學到居住地附近的小學。對于路遠這一情況,根據相關規定,只要居住地距離學校超過4公里8站,家長就可以申請為孩子轉學。王女士可以帶著這些證明到北京路小學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申請轉入比較合適的學校。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