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5月26日訊(記者 李保光) 通過向海關遞交虛假材料,騙取
外籍人員個人自用舊機動車進口指標,并將從美國、中國香港等地購買的寶馬、奧迪Q7等三輛名車
走私入境。日前,蔡某 、朱某二人因犯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獲緩刑,并分別被處罰金65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蔡某、朱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共謀利用我國海關關于符合條件的外籍常駐人員可以進口機動車一輛作為自用物品的政策,非法進口舊機動車。2010年1月至4月間,二被告人在明知王某、劉某等人不符合申請進境自用車條件的情況下,由蔡某利用非法取得的外籍人員身份,制作虛假的居住證明、任職證明等材料,朱某以青島某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的名義,向海關遞交相關虛假資料,騙取外籍人員個人自用舊機動車進口指標。通過上述方式,蔡某、朱某將王某 、劉某從美國、中國香港等地購買的大眾途銳越野車、寶馬轎車、奧迪Q7等三輛舊機動車走私入境。
法院審理認為,蔡某、朱某為牟取非法利益,違反海關關于禁止進出口貨物的規定,逃避海關監管,利用虛假手續,冒用外籍人員名義走私舊機動車,其行為構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法院認為,二被告人在犯罪過程中共同積極實施犯罪行為,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但是,鑒于朱某到案后協助偵查機關抓捕蔡某,有立功表現,依法從輕處罰。日前,市中院判處蔡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并處罰金65萬元 ;判處朱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65萬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