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7月16日訊(記者 王媛 通訊員 陳星華) 日前,青島海關查獲移訴的一起億元鉬鐵
走私大案一審宣判,犯罪嫌疑人權某、李某等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至1年半不等,并處以相應罰金。據悉,該案涉案鉬鐵610噸,鉻鐵192噸,硅鐵78噸,案值1.03億元,涉稅1300余萬元。
據青島海關介紹,2011年12月底,海關關員對出口集裝箱巡查時,發現一票由錦州運至山東口岸再申報出口的貨物十分可疑。經對包裝方式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海關關員認為這批貨物存在較大的偽報風險,遂對貨物流向進行監控并布控查驗,最終在深圳某公司申報出口的滌綸制梭織女夾克貨物中,查獲夾藏的大量鐵桶裝鉬鐵。
青島海關緝私人員前往貨物實際貨主威海某商行,現場控制了兩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權某和李某,并獲取報關資料和提單等相關書證。經查,權某等與韓國收貨人共謀,在國內采購鉬鐵、硅鐵、鉻鐵等鐵礦石,先發至威海某物流公司處,再通過夾藏走私出口到韓國。據了解,鉬鐵等鐵合金主要用作煉鋼的合金添加劑,是我國重要的戰略性資源類商品,出口需辦理相關許可證件并繳納20%的出口關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