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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德斌 4G牌照發放半年以來,我國4G用戶數量已經超過了500萬,這和4G上網速度快是分不開的。像有電信運營商就宣稱說,4G網速可以達到每秒100兆,那么這個上網速率是否真的可以達到呢?央視和工信部電信研究院互聯網監測分析中心近日在國內多個城市進行了獨家的4G速度測試,結果顯示,4G速率很難達到每秒百兆。運營商稱“每秒百兆“是峰值速率,并不是給用戶提供速率的承諾。(5月25日新華網) 說好的4G 速率可達“每秒百兆”,在專家實測中卻被打回原形,真實速率最高僅為宣傳的三分之一,最低不足宣傳速率的五十分之一。顯然,運營商的宣傳廣告是在王婆賣瓜,可4G 網速大幅縮水了,為何
價格卻不同步縮水呢?
運營商明知實際使用過程中達不到“每秒百兆”的速率,卻依然以峰值速率為主要賣點,分明就是有意誤導消費者,必須對公眾進行道歉和賠償。其實,從固定寬帶、3G到4G一路走來,電信運營商都存在著虛假宣傳的惡習,雖然屢遭投訴,但最終大都不了了之。這既是市場競爭不規范所致,也跟相關法律處罰力度太小有關系。
如今,電信服務已經放開市場進入門檻,民企可以投資參與,虛擬運營商也已開始放號,傳統運營商的壟斷優勢不再,消費者的選擇余地更大。面對著更加激烈的市場競爭,電信運營商要想贏得市場,靠的只能是誠信優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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