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頭江豚被公然擺在早市攤位上。
江豚,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有著標志性笑容,被稱為“微笑天使”、“水中大熊貓”。5月22日早上7時許,市民陳先生到團島農貿市場逛早市時,在一家攤位前竟意外發現兩頭死亡江豚。記者趕緊聯系漁政部門前去查處,由于沒有找到販賣江豚的直接證據,執法人員只能把江豚送往水族館研究。近一個月內,島城已經發現三頭死亡江豚,漁政部門提醒市民,如果發現捕殺或販賣江豚,可撥打電話85886981舉報,讓我們一起留住江豚的微笑。
■攤主“不知誰放在這里的” “當時我正準備去買海貨,就看到6號攤位前擺著兩頭江豚,每頭都有一米多長。”陳先生說,剛開始攤主不在,圍觀的市民越來越多,有人說賣保護動物是犯法的,也有人說江豚的肉其實不好吃。過了一會兒,攤主回來后,拿起一塊布把兩頭江豚蓋了起來。
記者趕到團島農貿市場時,一名中年男子坐在6號攤位前,過了20分鐘,他起身掀開身邊的紅布,兩頭江豚露了出來,“這是什么魚?”“多少錢一斤?”面對市民的詢問,該男子默不作聲。記者走上前去,想問江豚賣不賣時,對方始終連頭也不抬,“可能早聯系好買家了吧,一般人買不到江豚。”現場一位市民說。
經過近距離觀察,這兩頭江豚體長約1.5米,表皮光滑,身上沒有明顯的外傷,記者撥通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支隊的電話后,執法人員很快趕到現場。“誰是6號攤的攤主?”坐在馬扎上的中年男子搖了搖頭,此時,另一名中年男子從卷簾門后走了出來,承認自己是攤主,面對質疑,他連忙解釋“我剛過來,不知道誰把這兩頭江豚放在這里的。”
■漁政江豚尸體已送水族館 經過檢查,執法人員沒有在江豚身上發現明顯的外傷,也沒有刀割的痕跡,隨后在農貿市場相關負責人的協助下,將兩頭江豚推走。“根據相關法律,如果攤主售賣江豚,我們肯定會直接處理。”執法人員馬先生表示,他們詢問了相關人員,尚未發現攤主直接售賣江豚的行為,只能拍照取證后把江豚尸體妥善處理,沒有直接證據,漁政部門也沒辦法處罰。
對涉事攤主進行批評教育后,執法人員隨后向周邊商戶發放了“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明白紙”。22日下午,記者再次聯系了執法人員馬先生,得知兩具江豚尸體已被送往青島市水族館,解剖后將做成標本進行科學研究。
■專家使用江豚肉容易中毒 作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島城近一個月內已發現三頭江豚死亡。4月22日,本報曾報道沙子口附近有一頭死去的江豚,左眼被挖掉,身體左邊有一個大洞,側鰭不翼而飛。“可能有人覺得江豚的肉很好吃,就把他們捕了上來,這么美麗的生靈死了太可惜。”一位市民說。但青島水族館專家介紹,江豚肉質發酸發腥并不好吃,由于海洋污染,江豚皮膚內含有不少重金屬,如果食用會導致中毒,就連因病擱淺死亡的江豚,人靠近時也會容易感染病毒。
據了解,江豚,別名江豬、海豬,屬于鼠海豚科,有著天然“微笑”表情。江豚和海豚最大的區別是沒有尖嘴、沒有背鰭。江豚屬于洄游性水生動物,在黃海海域有著廣泛的分布,每年四五月份,開始靠近膠州灣近海海域頻繁活動,在夏季達到頂峰,秋季逐漸游離近海岸,所以漁業誤捕、螺旋槳打傷已然成為江豚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江豚皮膚脆弱,經不起硬物猛烈碰觸,自愈能力又有限,傷口較深的話即便放歸海洋也很難存活下來。“航運和人類捕撈對江豚影響是致命的,團島農貿市場的兩頭江豚很可能就是被誤捕上來的。”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支隊的工作人員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 、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支隊提醒市民:如果市民發現受傷、死亡江豚,或者發現捕殺江豚的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85886981舉報。
文/圖 記者 劉玉凡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