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5月6日訊(記者 高曉飛)記者5月6日從市人社局獲悉,為簡化
住院手續,方便群眾就醫,日照市又推出便民新舉措,自今年6月1日起,在辦理住院登記時用居民
身份證就可代替基本醫療保險證。
據悉,自今年6月1日起,參保人員在辦理住院登記手續時,可以向定點醫療機構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16周歲以下未成年居民未辦理身份證的,可出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基本醫療保險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可以繼續使用到 2014年12月31日,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再作為住院登記的有效證件。
定點醫療機構在為參保人員辦理住院登記手續時,要認真核實其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信息是否與本人相符。如果發現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姓名與醫療保險結算系統不一致,應告知參保人員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信息修正;如果發現住院患者身份與證件不符,接診醫師要及時通知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經醫療保險稽查人員核實確認后再辦理入院登記手續。
參保人員在住院時不能提供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的,定點醫療機構可先行辦理住院登記手續,然后通知其家屬在入院48小時內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經核實后方可上傳其醫療保險住院信息。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