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4月26日訊(記者 朱薪雨 郝園園 ) 4月26日,《青島市房屋建筑工程拆除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市民有相關意見和建議可于4月28日前反饋。根據辦法,如遇到需采用爆破的 ,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等的,可能影響行人、交通等的 ,涉及文物保護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等拆除工程必須經過
專家論證。
施工現場要注意降塵降噪,惡劣天氣停止施工,禁止在現場焚燒垃圾和廢棄物。
記者了解到,本辦法所稱的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是指對經過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拆除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實施整體拆除的工程。根據辦法,屬于下列工程之一的,拆除施工企業應當組織專家對拆除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采用爆破的拆除工程;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筑物的拆除工程;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者其他建(構)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文物保護建筑、優秀
歷史建筑或者歷史文化風貌區控制范圍的拆除工程。
拆除施工企業對房屋拆除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責,在拆除施工作業前,拆除施工企業應當會同監理單位檢查被拆除房屋和毗鄰房屋內的地上地下管線情況,經確認管線已經全部切斷或者遷移后方可施工。同時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拆除施工時,應當在施工現場周圍設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硬質封閉圍擋。拆除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設置施工告示牌,夜間作業應當設置警示燈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施工企業應當對沿道路兩側和居民住宅區周圍的拆除房屋使用腳手架、密目網進行封閉圍護。拆除房屋與居民密集點、交通道路以及其他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上地下管線的安全跨度不符合要求的,還應當采取專項安全防護措施。還要嚴格遵守拆除工程安全技術規范進行拆除施工,嚴禁立體交叉作業。
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配備專業灑水設備,灑水降塵,邊拆邊灑,降低粉塵危害。設置垂直運輸設備或者流放槽清運建筑廢棄物和拆卸物料,嚴禁拋灑。禁止在施工現場焚燒垃圾和廢棄物,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實施明火作業。
施工企業應當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遇有六級以上風力、雷暴雨、大霧、冰雪等惡劣氣候或重污染天氣影響拆除施工安全時,應暫停施工。施工時發生有害氣體外溢、爆炸、坍塌 、掩埋等安全事故的,拆除施工企業應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
拆除工程實施爆破作業完畢后,爆破拆除施工企業應當組織爆破監理企業和評審專家對拆除現場進行勘察,及時檢查、排除未引爆的爆炸物品,確認無安全隱患后,各方簽字驗收,方可進入機械拆除或者人工拆除作業工序。
如果市民對該辦法有其他建議,可在28日前,通過青島市政府法制網(http://fz.qingdao.gov.cn)、電子信箱:faguierchu@163.com 、聯系電話:85911500反映,或將信函寄至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二處。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孫孟臣]